農村無兒無女的人員,在年老之后一般會被確定為五保戶。五保戶的遺產,將來歸誰,一般要看誰對其進行了贍養或者供養,也就是本著“誰贍養誰受益"的基本原則。
晏子在精準扶貧中,包了一個貧困戶,該貧困戶只有一人,也就是一個農村光棍,今年71周歲,完全夠了農村五保的條件。在我們這里,夠五保條件的人,如果本人愿意,可以入鄉鎮敬老院統一供養。而養老的費用一般由上級撥款和村集體提供等渠道,五保戶不用拿一分錢,即可享受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的五保服務。但是,這些人員的遺產(在農村主要是指的房產),將來歸集體所有,不存在繼承問題。
晏子當時問這位老人,你為啥不進敬老院?老人說,我現在能動能干,自己能養活自己,為啥要去敬老院,我雖然光棍一根,但有侄門前站,不算孤老漢,將來有侄子們繼承香火,我要是進了敬老院,那侄子們憑啥管我?也是,據了解,過年過節,侄子們都送吃送穿,平日也對不他不少照顧。老人家里還有幾件古董,有清時留下來的瓷器,還有一個民國初年的商人用的錢柜子。我問老人,怎么不賣了?老人說,我賣了干嘛,賣幾個錢也不當花,將來侄子們誰對我好,給誰就行了。
前幾天又去看望老人,村里的一位干部和這位老人開玩笑,說老邢,你那房子將來歸誰呀?老人不愛聽了,說道,我愛給誰給誰,反正不該村里啥事。我說是的,只要不是集中供養的,誰給他養老,這房子就歸誰。老人說,還是人家扶貧干部懂政策,這話說到我心里了。
確實是這樣,對于五保老人,可以實行分散供養,由他的近親親屬簽訂養老協議,負責老人的養老費用和平日照料,并為其送終,甚至將來承繼香火,年節供奉。這種情況下,其房產當然可以由對其實行了供養的侄子繼承。
但是,如果農村無兒無女的人員,沒有集中供養,也沒有由侄子供養,比如說,一個無兒無女的人未進入老年便去世,那么,他的侄子可以繼承房產嗎?答案是肯定的,房產是私人的,肯定是由其近親繼承。但是,這要按照繼承法來,從繼承法的角度,無子無女無妻室,一般父母也已經去世,這時候沒有了第一順序繼承人,應該由第二順序繼承人來繼承。那么,第二順序繼承人,主要是兄弟姊妹。而兄弟姊妹如果已經去世,可以由其子女代位繼承。所以,如果去世的無兒無女人員有兄弟姊妹,則由其兄弟姊妹繼承,兄弟姊妹去世后又傳給兄弟姊妹的兒子,即去世人員的侄子;如果兄弟姊妹已經去世,則直接由兄弟姊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也就是說,不管從哪個渠道,在農村只要無兒無女的人員沒有由集體集中供養,其房產肯定由其近親繼承,村集體沒有權利收歸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