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校做人才工作的高校人才真經來解答一下。
題主所在學校將發明專利授權和SCI一區論文同等計分,這里面估計是存在一個導向問題,即鼓勵老師們出專利。一個好的專利,確實需要很長時間,比一篇一區論文也更有價值。此前,山東理工一個專利就賣了5.2億。但是,如果學校對專利質量沒有要求,對專利轉化也沒有要求,那弄一個授權發明專利,比發一篇SCI一區論文要容易太多了,完全可以用“灌水”來形容。

真經所在高校是一所工科院校,此前專利數量很少,地方有關部門就給學校提建議,要將授權專利數量作為高校服務地方的一個指標。因此,學校前幾年在修訂職稱條件時,把專利提升到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2個發明專利可以視同為一個省部級科技獎。
有過科研經歷的人都知道,省部級科技獎是非常難的,競爭非常激烈。而發明專利,本就不存在競爭,只要有東西,找專利代理人運作一下,基本上就能批。所以,政策實行后,大多數老師都開始寫發明專利,只要是工科的老師,基本上都有2-3個發明專利,沒專利你都不好意思出門打招呼。后來理科的老師也找到了門道,比如做物理的,就摸索一套實驗儀器研發改造的專利之路,甚至學校出現了一個外語老師的發明專利,是關于外語網絡教學平臺的。這樣,學校的專利數很快就在當地成為冠軍,并連續幾年保持第一。

與此同時,學校職稱政策中對一區論文也有側重,2篇一區論文可以作為破格的條件,應該說比專利更優厚。也是因為這個導向,學校的一區論文有了顯著增加。但一區論文增加幅度比起專利的增加幅度,那完全不在一個數量級上,到目前,每年的一區論文也就幾十篇,而專利能達到好幾百。
這樣的發展當然是畸形的,所以這個職稱政策實行幾年后,現在也已經修訂了,專利最多相當于一篇四區SCI論文。


今年年初,國家連反兩個文件,正是針對SCI期刊和發明專利的,要求學校不再對這兩項業績進行獎勵。題主學校的獎學金評定政策也是時候改一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