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是一個嚴肅的問題,只不過是老年人不想被后來這段婚姻負責任的托辭而已,因為如果有結婚證的話,那么在雙方有一方突出意外和大病的情況,另外一方會堂而皇之的理由逃避。所以只不過是老人精神空虛寂寞,生理需求的結果。我認為如果真的想老年人幸福還是該領證生活才有保障,法律才能保護你的正當權益。主要是沒有證雙方的財產誰都沒權處理,老年人不領證就是不想財產流失啊!內心都不純潔,目的一看都明白。說白了,互相利用而已,一旦失去了價值,一會方會很坦然的一走了之。這是兒女的愿望,更是老年人的初衷。所以應該謹慎,老年人合住風險挺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