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馮杰,與臺北霍安治先生合著有《中國野戰炮兵史》一書,這個問題我來回答。首先需要說明,由于科學技術的進步,火炮口徑的逐次加大,射擊觀測技術日益更新,使得現代新銳火炮早己涵蓋了過去各種火炮的特性、能力,所以現化火炮的種類已經歸于單純化,基本上己沒有山炮、野炮,只剩下榴彈炮、加農炮兩種。因此,要說山炮、野炮之分,還得回到過去。
山炮主要用于山地野外作戰,以殺傷敵方人馬,破壞鐵絲網及其他薄弱的建筑物,也可以發射煙幕彈迷惑敵方。山炮屬于野戰榴彈炮范疇,特點是彈道彎曲;能挽曳或分解后馬馱,宜于山地戰作。主要由炮身、炮尾、炮閂、搖架、后炮架、防盾板、駐退復進機、大小架及車輪、瞄準具等部件組成。
1932年6月,國民政府兵工署召集制式兵器會議,通過會議討論,確定山炮采用瑞典卜福斯75毫米型。瑞典卜福斯基本上是德國克魯伯軍火工業的子公司,實際上屬于德國品質。最多的時候,國軍擁有四個卜福斯炮兵團,每團24門,但隨著中德斷交,后續損耗無處補充,漸漸退出抗戰舞臺。
抗戰后期,國軍大量裝備使用美造M1A1型75毫米拆解式榴炮,因為這種炮可以分解供六匹騾馬馱載,所以習慣上又稱之為美造75山炮。比起卜福斯山炮,美國貨射程較遠一些,關鍵是重量輕(前者通常是八匹騾馬馱載),當然更受炮兵部隊喜愛。
野炮身管較山炮長,初速大,彈道低伸,射程遠,屬加農炮型。野炮炮管的結構是在內管上加箍或采用雙層復料,因而加工較山炮難。中國近代能夠生產野炮的兵工廠有:江南制造局、漢陽兵工廠、東三省兵工廠、山西軍人工藝實習廠等。據不完全統計,1913年至1949年,總共生產各式野炮500余門。
在1932年6月舉行的制式會議上,兵工署原本看好法國斯乃德75毫米型,不過由于種種原因,后來并未大量采購。抗戰時期的國軍野炮裝備很亂,主要有滬造75毫米野炮、漢造75毫米野炮、日本三八式75毫米野炮、蘇聯M1930年式76.2毫米野炮。1941年上半年,蘇聯賣給中國200門二手法國斯乃德75毫米野炮,大大緩解了國軍炮兵部隊的“野炮荒”。
法國斯乃德野炮性能出色,首度采取制退復進系統,火炮發射時,制退機構不但抵銷了炮身之強勁后座力,復進機構更能立刻將炮管回復至原待擊狀態,穩定性、射擊精度、射速由此大為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閻錫山的太原兵工廠曾經仿瑞典蘇羅通式88毫米野炮試制成功晉18年式88毫米野炮,初速525米/秒,最大射程10500米。此外,廣東第二兵工廠和西北制造廠分別于1936年至1937年試制成功75毫米、105毫米野炮,但因全面抗戰開始,原材料缺乏,被迫遷廠未能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