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這樣的事多著哩,十里不同風俗,但國家的大法律擺在那里。男女平等,兒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自己十里百里的習俗絕對大不過國家大法律的。我們這邊也是這樣,兒女平均奉養父母,父毌有經濟條件一→家業或經濟來源,兒女掙著養,父母沒有經濟來源的兒女斗爭著養。
農村父母到需要兒女養的時侯,巳經是離天近了,不是生病,不是耄耋之年,一般是自己勤勞的雙手養活自己的,現在他們都自帶油鹽錢(農保),只差米面,吃不了多少,不要為不多的開支而后悔終身。一家人多下半鐘米,加雙筷子就夠了。但老人的言行,老人的脾氣,老人的衛生確實是個大問題。其實每天這個兒女走走,那個兒女去看看,兒孫繞膝老人歡心,老人開心兒孫開心,祖孫幾代其樂融融,也是對老人的孝道。兒女都是父母養的,而父母在農業的積蓄,又有多少,況且農村的房子值多少錢,N多年前陪嫁也是父母出的(面上是這樣)。兒媳提出也有她的理由。而父母在一個地方生活五六十年,七八十年是有感情的,也是不想離開,當然這就有矛盾。不遠的,這個矛盾好解決,才一兩百米,老人八十幾,由于思想僵固,很難說通。那只有反方向動員了。但作為農村,這個方法可能有點行不通,我們這里子女是平攤,兒女都一樣,父母晚上回自己家住,由于近,白天接去養,熱熱鬧鬧。如果在外工作,當然協商解決,也有回去奉養的,因為輪班,輪到誰就誰。別想通了理時,老人歸山才后悔。以至后悔一輩子。實在說老人也會蔭蔽子孫的。現在奉養了他,以后墳前求他,也會靈驗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