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悟空邀請:
關注問答。經作者上網查證,作出"二問二答"和"四點解析",現分述如下:
一、二問二答
一問?我國頒布了新的電動車標準,將于2019年4月15日開始正式實施,2019年4月15日以后所有的違規電動車都不得上路,而且電動車主必須去駕校考駕照,上牌照,還要去保險公司辦理第三者責任強制險。如果沒有做到以上的幾點,騎著電動車上路被抓到一次就要罰2000元?
一答!經作者上網查證、仔細研究和分析發現,此消息主要意思是:違規的電動車于2019年4月15日之后禁止上路。為確保交通安全,作者注意到成都交警嚴查違規電動車。
二問?電動車駕駛員需要考取駕照,并且給電動車上牌上保險?
二答: 經查詢國家工信部官網發現:
1.2018年5月17日,國家標準委發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標準。
2.新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下列七項標準要求。
↓↓↓
(1)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2)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
(3)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
(4)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5)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kg;
(6)蓄電池標稱電壓小于或等于48V;
(7)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二、四點解析
一是超過標準的電動車上黃牌。按照新的國家標準,自2018年10月開展二輪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照工作,即符合上述七項標準的電動車上綠牌,超過此標準的上黃牌。
二是電動車不需要考駕照。電動車仍納入非機動車管理范疇,不需要考駕照。
三是按規行駛不罰款。電動車不需要考駕照,但電動車必須要做到,不得走機動車道、不逆行、不闖紅燈、不得違規載人。
四是超標的電動車有3年過渡期。按照新規定,國家標準委新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對消費者已經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為3年。期滿后,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