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往公司轉賬50萬,用途應該怎么寫?
這個問題,想要處理的恰當,最好的辦法就是去問問老板,這50萬,以后是要還回去呢,還是不用還了。先確認好老板的意圖,剩下的就好處理了。
一
假如老板說,這50萬不用還了,反正我家里還有錢,我是股東,對公司也有注資義務,就當我的投資款好了。得到這樣的回復,那就好辦了,很明顯,就作為老板的投資款處理。借銀行存款,貸實收資本就行了。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是投資款,這筆錢就不能再轉回到任何老板的個人卡上,否則有抽逃出資的嫌疑,同時呢,資金賬簿發生變化,要按照相關規定計提印花稅,別忘了交,印花稅不多,但是一旦查到補稅滯納金不知道多少。
二
假如公司剛注冊成立,尚且處于啟動階段,老板拿來50萬,是為了啟動公司經營的,同時老板個人也不寬裕,這50萬等到公司有了盈余,還是要還的。那么就可以做股東借款處理,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相當于公司跟老板借的錢,早晚是要還的。
問清楚老板的意圖,賬務處理就好做了。
還要明確的就是,公司類型不同,法律風險也不一樣。
比如有限公司是商業法人,就是雖然沒有人的形態,但是在法律上和自然人沒啥區別,有屬于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這種公司公戶跟股東的個人卡之間的資金往來就要注意規范。股東跟公司之間一般就這三件事可以做資金往來,第一是注資,第二分紅,第三是撤資,如果股東同時是公司高管,可以以發工資,報銷費用等名義跟股東個人賬戶發生資金往來,其他的情形,還是盡量少走股東個人卡,以免發生財產混同,導致股東承擔公司無限責任。
賬務處理沒有對錯,關鍵還是是否符合老板的預期,所以在這件事情上,老板說了算。
你怎么看呢?說出來聽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