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我的故事吧,當親生父母找上門來時,我用10萬塊買斷了當年他們對我的生育之恩,事隔多年,從此都不再往來!
從我懂事起,我就知道了我是抱養來的孩子。哥哥比我大6歲,養母因為生哥哥時大出血后身子太差不能再生養,通過別人介紹,抱養了我。
后來我知道是我的原生家庭孩子太多,養不起,上面還有了2個姐姐,所以我一出生,重男輕女思想根深地固的爺爺奶奶也嫌棄得不行:還和我的親生父母說:這小丫頭片子生來就是來討債的,而且專克他們,所以家里一致同意把我送人了。聽說把我送走后,第二年,我的生母就生下了個大胖小子,圓了他們一家一直想生下個男丁,傳宗接代的夢。
期間我還聽說,我的親弟弟出生后,爺爺奶奶喜上眉梢,逢人就說:當初把那小丫頭送走還真是送對了,你看,我們老楊家的運氣這不就來了嘛。那得意的樣子,十里八鄉都傳出去了,當然,這都是后話,因為我一直告訴自己和我不相關的人,無論他們怎么做,也傷不到我。
都說幸福的童年能治愈一生,不幸的童年需要用一生來治愈。不幸的是,我從小被原生家庭拋棄;幸運的是,我有一個幸福的童年,和一個充滿愛的家庭。
養父養母從小對我很好,對我和哥哥一視同仁,哥哥有的,我也有,爸爸媽媽并沒有因為我是養女就對我有所差別,把我就像親生女兒一樣對待,該疼地疼,該訓地訓,一點也不含糊,媽媽的懷抱,暖了我整個兒時的時光,爸爸的背,支起來我所有的依靠。以至于從我懂事起一直就覺得,那就是我的親爸媽。
從小我就喜歡黏在哥哥身后,雖然哥哥總是搶我的東西,欺負我,但別人欺負我,說我是撿來的孩子時,哥哥也會把我護在身后,說這是我妹妹,就算是撿來的,除了我誰都不能欺負,我把哥哥的話放在了心里。
我知道,因為我的到來,搶了爸媽對他唯一的關愛。所以有時候哥哥心里有疙瘩,我也能理解他,所以我從小就讓著他,也不跟他計較,畢竟沒有爸媽,我什么也不是。雖然生活里有小磕小碰,但一起相伴成長的情誼,總歸是一家人不是?
從小爸媽對我和哥哥只有一個嚴格要求,就是好好讀書。那個時候,村子里家家戶戶沒有多少錢,日子過得上就行了,但是爸媽勒緊褲腰帶也要供我和哥哥讀書。當時隔壁的叔叔伯伯們也都勸父母說,讀個小學識下子,會算數得了,至于這么苦了一大家子嘛。后來見爸媽不理會,勸不動,又和我爸媽說,閨女總會嫁人的,送兩個讀書,壓力太大,女孩家沒必要學那么多。爸媽直接懟了他們:閨女會嫁人怎么了?我只知道女兒、兒子都是我們心里的寶,多讀點書準沒錯。
我還記得,事后的我充滿了孩子氣的做法,還得意地從那些人跟前走過,邁著大步子,都帶著風呢。
因為要給我和哥哥賺學費,后來爸媽聽說工地上賺的錢多,他們不顧辛苦,一起到工地上打工。媽媽身體不是很好,不能做太重的活,就在工地上給工人做飯。工地上的工作特別辛苦,但爸媽一直做到了我上高中。要不是那一次意外,也許他們二老會一直做下去。
都說人生世事無常,意外也時有發生。但上帝給你關上了一道門,總會給你開一扇窗。
我高中畢業那個暑假。爸爸在工地干活時,因架子松動,不小心從架子上摔了下來,斷了一條腿,爸爸在醫院住了一個多月。那個暑假,都是我和媽媽在醫院照顧爸爸,忙前忙后的,媽媽身體一直不好,平時也經常要吃藥看病,爸爸住院后,媽媽狀態就沒好過。那段時間我經常在醫院里給爸爸守夜,還一直安慰他,不停地勸爸爸想開些。而除了爸爸住院當天哥哥匆忙地回來了一趟,沒耽擱多久就走了,哥哥太忙了,爸爸住院那一個多月里,我再也沒見到他的人。
有時候,我對哥哥也是有埋怨的,只是媽媽都有兒大不由娘,我們也只能讓著他了。
爸爸出院后,留下了后遺癥,走起路來一高一低得,雖然還能走路,但是也不像往常一樣能跑能扛,再也不能在工地干活了,工地老板除了住院的花銷,最后賠了6萬元。那段時間爸爸整天悶悶不樂了的,天天把自己關在房間里,也不出去走走,我和媽媽怎么勸都不出門。后來還是我和媽媽想出了一個主意,只有讓爸爸忙起來,他才能從這件事情里走出來。
我們拿著那6萬塊錢,還有一些積蓄,在縣城租了一個門面,開起了水果店。
這一忙活起來,我爸又滿血復活了,按他的話說:我還要給我閨女攢嫁妝呢。
看著爸爸談起他閨女,那笑意盈盈的樣子,我雖然不發一言,卻也早已熱淚盈眶了。都說父愛如山,這話,真的一點也不為過。
因為早年我家水果店開得早,那時候還不像現在滿大街都是精品水果店,只有一些零零散散的水果攤,品種又少又不齊全。爸媽人又老實肯干,秤頭足,水果品種多,服務還好,所以水果店在他們的經營下還真干得有聲有色的。有時候忙不過來了,我有空了也會去給他們幫忙。
后來我家的日子越過越好,我自己也有了穩定的收入,爸媽在縣城了買了房,安了家。美好而安穩的日子讓我忘卻了我是養女這一件事,直到親生父母尋上門,才提醒了我這一事實。
那天晚上,吃飯的時候,我見從來不喝酒的爸爸叫媽媽給他買回來了一瓶白酒,一杯一杯地往下灌。我知道爸爸肯定是遇到什么難事了,要不然不會這么反常,只是他不想讓我知道。媽媽勸了勸不住,我直接把酒拿開了不讓爸爸再喝了。
喝多了的爸爸嘴里一直嘮嘮叨叨地。
我的閨女,誰都不許搶走。不能搶……不能搶……
說著說著,又嗆著難受,我和媽媽好一頓照顧才讓他休息下來。
再我一再逼問下,媽媽才告訴我,在她們準備關店門的時候來了兩個人,那兩個人是我的親生父母,他們說要認回我,還要把我接回去,這只是來提前通知養父母一聲。
爸爸酒醒后,我當著他和媽媽的面對他們說,我的爸爸媽媽都只有一個,那就是他們,無論如何,他們呵護了二十多年的閨女任何人也搶不走。
爸媽在我的寬慰下放下了心來,后來經過我們的多番打聽,才知道,親生父母這些年生活越發難過,兩個姐姐都遠嫁了,從小寵大的兒子養壞了,不成氣候,什么也不干,就會在家里啃老。爺爺奶奶是聽說我有出息了,而且養父母也賺到了不少錢,就和我的親生爸媽一合計,覺得當年把我就這么送人了太虧了,想要把我認回來,給他們養老,實在不行,能要回些錢也是好的。
在親身父母找上門時,說這些年虧欠我太多,想認回我方便照顧我,讓我認祖歸宗。看著他們討好的樣子,虛偽的嘴臉,如果他們關心我,這么多年,怎么會對我不聞不問呢,都在一個縣城,一個多小時的路程,不至于隔著千山萬水的距離吧。
可我竟然一點也不生氣,看著他們就像是看著陌生人,多虧了她們生而不養,我才遇到了我現在的爸媽。所以我是該感謝他們的,讓我有了生命,在人世間走了一遭,體會到了什么是父愛母愛。
所以我最后給了他們10萬塊錢,就當報答可他們的生育之恩。但是有生之年,我不會認他們,也不會再聯系更不會再見面!不知道是理虧還是拿了錢,他們也在沒有來找過我,也有可能,是找不到我。
因為后來哥哥在省城安了家,爸爸過時后,因為嫂子和我媽不太對付,我把我媽接到了我現在工作的城市照顧。
可以說,題主遇到的情況和我很相似,因為你是女孩,所以從小被拋棄,現在即使他們找上門來,你是可以拒養的。如果是養不起,那么還有些情有可原。生而不養,我是原諒不了!
《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雖然情況復雜,但是你也不用擔心會受到法律約制你會必須要贍養親身父母。因為他們的棄養是導致了現在這些問題的根源。
只是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即使不認他們,如果你有能力,可以適當幫助一下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