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種事情經常出現,如果是車主自己租的車位讓別人停了肯定心里很憋屈,其實應該在辦理車位時詳細的和車主說明一些停車事項,登記車輛時應該有車主的聯系方式,在停車位上標明私人車位以便告知別的車主,如果是走親訪友占了別人的車位,這種情況應該是從源頭做起告訴臨時車主不要亂停,或者是在進入小區時、地下車庫時做好系統識別,以便可以區分。或者是劃分區域臨時車停靠點。做好指引因為這樣可以減少一些麻煩,物業服務人員多費心。你說的問題可能是那些老小區車位少車多,造成你說的事情,可是有物業服務啊物業服務肯定會調解的。幾次車鎖被撬只能說物業公司不負責任。更換物業服務公司。因為物業服務公司就是為業主服務的,個人意見請多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