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中的職業年金退休后能一次性發給個人嗎?
國務院以國辦發〔2015〕18文《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規定:
二、職業年金的發放形式
工作人員在辦理退休手續后,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享受相應的繼承權;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準,發完為止…。本人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三)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根據上面所示,國務院【2015】18號文件《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規定:工作人員退休后本人可任選一種領取方式,選取方式后不再更改。一種選擇是買商業保險產品按商保規定并享有繼承權;二種選擇是在工資中發放按月扣除扣完為止,發不完的可繼承,就是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一樣,按年金帳戶儲存額計算和養老金一起按月發放。但實際中往往是社保局不讓你選擇,只按第二種辦法執行。另外出國定居的按文件規定,退休后可一次性領取。但肯定是要先申請辦理手續的,通過審準后一次性發給個人。如果投保人死亡后,沒有領完的年金與個人帳戶養老金一樣,余額可返給死者的繼承人。一般在國內居住的肯定是在養老金中按月領取占多數,不可能一次性發給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