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朋友,我是蝸牛手記,我的賬號主要是幫助大家解決債務方面的問題,關于你現在遇到的困惑,我想不僅僅是你,包括很多的網友都有類似的問題。
很多人為了討回自己借出去的錢,最終都采取了“訴訟”的方式,我在這里也建議大家采取類似的方式,千萬不要自己采取過激的方式去“討債”,在法律層面上,這樣的方式非常不可取。
當你去起訴一個不還錢的人,當然我們面臨著2種結果:
1、對方有錢不還
當對方有錢不還,甚至想方設法地轉移自己的財產,這個就是“老賴”的典型做法,通常這個時候,如果你通過起訴贏了官司,法官會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從而達到討回自己錢的目的。如果對方在這個過程中,有財產但轉移財產達到不還錢的“目的”,法院會采取非常手段,包括拘留這樣的方式,給對方相應的懲戒。
2、對方沒錢還
這樣的情況是我們遇到的最多的情況,有些借款人真的是沒有錢來償還欠款,通過訴訟贏了官司,也查詢了對方的賬戶以及房產等情況,確認對方無財產可執行,無錢可還得情況下,一般情況法院也會采取比較人性化得方式來處理。
每個人都有困難的時候,如果對方不是有錢不還的“老賴”,蝸牛建議通過法院和債務人達成一個還款計劃,可以分期償還,讓債務人每個月從自己的基本收入中償還一部分,用時間來換債務人清償債務的空間,如果一味地鉆“牛角尖”,非要在債務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尋求一個一次性償還的辦法,是非常不現實的。
能不能拘留對方?拘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事情,非萬不得已,法院也不會采取這樣的方式,特別是針對沒財產、沒能力償還債務的人。
最后希望你的債務能夠通過協商讓債務人分期的方式來解決,時間上雖然是長了一點,但是有效地解決了自己的債務,討回了本該屬于自己的欠款,也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我是蝸牛,希望大家關注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