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在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的案件,大多數都比較嚴重。
不過還是要分情況來看,因為有的時候也是有例外的。
第一,如果是刑事案件。
一般都比較嚴重,按照法律規定只有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才會一審在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可見這類案件都是相當的嚴重。
第二,如果是民事案件。
大多數地區都是標的額在3,000萬以上的,一審在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當然民事案件只分標的額的大和小部分,嚴重還是不嚴重。
不過如果標的額在3,000萬以上的話,至少在大多數人看來都是相當嚴重的案件。
第三,如果是知識產權案件。
按照法律規定,所有涉及到知識產權的案件,一審都是在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即便標的額僅有幾萬塊錢,十幾萬塊錢的,一審也是在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所以這類案件即便一審在中院審理也不一定很嚴重,當然也有可能很嚴重,如果標的額特別大的話。
所以具體問題要具體看待,不能籠統的說一審在中院開庭得都非常嚴重。
畢竟有些案件一審在中院審理,也不見得就特別的嚴重。
希望上述解答,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