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你爸去世還沒有三個月,你媽就開始找老伴了,她這樣做到底對不對?這確實是值得斟酌、值得商榷的。但無論如何,咱們真不能一刀切、武斷地定性她絕對錯了,這確實有點站不住腳。
這話怎么說呢?
聽起來可能會有點復(fù)雜,但再復(fù)雜都好,人想結(jié)婚找老伴,無外乎就是個人感情而已,萬變不離其宗。
比如說,如果你爸媽兩人之間的感情一直非常好、非常恩愛,婆媳關(guān)系也非常好,而且你爸媽年紀也都大了,例如都已經(jīng)是五十幾六十歲的人了。如果這種情況下,你爸走不到三個月,你媽就開始找老伴想嫁人,那確實是不太妥當?shù)模_實是值得商榷的。
而至少有兩種情況,你媽的行為是無可厚非的,確實是可以理解的。
這第一種情況就是,你爸媽都還年輕,比方說都才30來歲人,你爸意外身亡,這種情況下,盡管不到三個月,可是你媽知道,家里婆媳關(guān)系很糟糕,她不改嫁是不可能的,而遲改當然不如早改。如果這幾個月時間內(nèi),她剛好碰到了合適的人,那她想離開也是可以理解的。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爸媽本來感情就非常不好,原本早就想著離婚了,可能看著孩子在長大的過程中,礙于你這孩子的面子,夫妻倆一直貌合神離地維系著婚姻。現(xiàn)在你爸終于走了,所以,你媽也就可以毫不猶豫地找老伴想改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