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同學G,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我在人家住過三個月,其父母對我非常好,當時不知道如何報答人家。
后來,我們都成婚了。他原來在工廠上班,當一名銑工。他想開車,當時,我父親利用職權幫他調入一家運輸公司,開大車。不幸的是,幾年后,在大連普蘭店高速出了車禍,昏迷17天竟然活過來了。
由于車禍,后腦開瓢做了手術,牙床骨也斷了,被鑒定5級傷殘。后來這個企業破產了,他一直靠傷殘工資生存。但他身體好,還能打工。工資卡交給老婆,打工的錢自己花,主要是吸煙,喝酒,打個小麻將啥的支出。
受傷之后,思維明顯遲頓,說話語無倫次,想表達的東西總是來回繞圈子。特別是喝點酒后,更是興奮,說話云山霧罩。
后來父親年老住院,我上班,忙沒時間,G同學每天陪父親打針。父親過世后,我給他買了一個手機,現在還用這個號。
因為這種特殊關系,我每年過年的初幾找一天,都把幾個要好的朋友請到家里來喝一頓,每次,G都喝多。但有一年,G同學又喝多了,去衛生間沒掀開馬桶墊就方便了,墊子臟了。過后,妻子很不高興,我也挺無奈。
后來,每年的一聚,我就找個飯店,幾個人在一起。G同學酒后忘形,什么話都敢說,惹得另兩個朋友要捎他。我說這不行,他有病,別跟他一般見識。這天他真的喝多了,走路都打晃了。他條件不好,別人都是打車來的,他騎自行車來的。別人陸續走了之后,他堅持要騎車回家。我想,路上要是摔了,對誰都不好。于是,我截了幾個出租車,司機一看他醉酒的樣子,找個借口就走了。沒辦法,再截個車,我先坐上,他再進來,送他回的家。
到了他家,G夫人看他喝成這個樣子,就數落他喝酒的罪過。并且和我說,每次去你家喝酒,都喝多,前年回來,摔得臉都破了,回來還耍酒瘋。你看去年,把門玻璃都砸了。我真是和他過不下去了。
從那以后,我不再找G喝酒了。但每到過年的時候,G同學都給我打電話,說要來看我。我只好推托有事,等我有時間再找他。我不是不舍得百八十元錢的事,我是真控制不住他的酒量和情緒,萬一出現什么危險,無論從法律上還是道義的感情上面,我總也躲不過這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