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而言,農民如果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費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每月領取1000元是很容易的;如果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即使按最高繳費檔次繳費參保,六十歲時每月想領到1000元,在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為什么這樣說?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規定,目前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只有兩種: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從法律規定的主要參保對象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主要是適用于在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的職工,他們都是單位人,都是強制參保對象。
同時,法律將沒有用人單位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中城鎮職工的范疇。對此,《社會保險法》第十條第二款有非常明確的規定(見以下截圖)。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參保的基數與企業職工完全一致,按月繳費,是非強制保險,所有的繳費金額100%由個人負擔,總計20%的繳費,8%計入個人賬戶,12%計入統籌賬戶,每月繳費標準確實是很高的。
在目前國家逐漸地放寬參保限制條件的情況下,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手頭比較寬裕、負擔能力比較強的農民,政策上允許以靈活就業人員的個人身份,繳費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情況下,依法辦理退休手續,開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簡單地概況一下:農民完全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個人身份,繳費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這是法律留下的唯一可以靈活掌握范圍的制度性空間。但非常現實的基本前提是:手頭必須有足額的票子,否則,一切免談。
說到底: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本質上都是以錢換錢,繳的越多,當然領的也越多,與儲蓄存款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也就是說:如果錢不是問題,農民完全可以按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費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既便是正常繳費參保,每月領取1000元的基本養老金,是一個很容易實現的目標。俗說常說:錢不是問題,問題往往是沒錢,錢才是決定性的限制條件。事實上,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農民往往更是如此。這是第一種情況。
再說第二種情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主要是農村的農民和城鎮無業居民,這兩大類人群的政策要求上是完全一致的。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的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兩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并保證終身支付。見以下截圖。
下面分開來談:1、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是由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的,通俗地說:就是免費、無償地白給的政府補貼資金。基礎養老金的決策運行機制是:國家統一確定最低標準,目前為每人每月93元;地方政府可以是在此基礎上適當地再一次提高補貼標準,這才是實際發放標準。十分苦逼的是:各省級、地市級政府的財力差距太大,上海能補貼1107元,使其達到1200元;而很多省、區僅僅可以勉為其難地補貼20元,達到113元。地方政府的財力水平具有決定性作用。如果地方政府沒有能力撥出真金白銀的錢來,還在哪兒大談什么公平、公正,其實不過是標標準準的扯淡,毫無意義;同時,國家和地方政府還可以根據財力狀況等情況,適時地、持續地提高基礎養老金的標準。這是國家層面基礎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更準確地說: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和地方政府兩個層次共同決定的,國家提高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準,地方政府提高補貼標準,都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基礎養老金的實際發放標準。說到底:有錢沒錢決定一切,其他任何說法都根本沒用。事實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中的基礎養老金,只是一個基本固定、可以逐步提高的常數。
2、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逐年繳費金額、政府按不同繳費檔次給予的繳費補貼和記賬利息組成。總體的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個人繳費標準越高,政府給予的補貼也越高。個人賬戶儲存總額=(年繳費金額+政府補助)×繳費年限+歷年的記賬利息。
在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時,每月可領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總額÷計發月數139。這就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公式。把這個公式做一簡單的變形,就是:個人賬戶儲存總額=(1000-當地基礎養老金)×139。
如按基礎養老金最低113元、繳費15年計算,個人賬戶儲存總額必須達到(1000-113)×139=123293元。每年的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必須達到:123293÷15=8219.53元。年個人繳費至少8000元以上,這在全國絕大多數地方,是根本不可能的。
如果基礎養老金是200元,則每年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必須達到[(1000-200)×139]÷15=7413.33元。即超過7000元,這當然也是不可能的。
如果基礎養老金是500元,則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之和必須要達到500×139÷15=4633.33元。即:大約4500元以上。這就要看當地最高的繳費檔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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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城鄉居民的年個人繳費標準,國家明確要求:原則上不得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也就是說:要低于當地的靈活就業人員的年繳費標準。事實上,現在各省、市允許的城鄉居民個人年繳費最高檔次,是完全不同的,差距非常大。有3000元的,有4000元的,有7-8000元的,也有超過10000元的。無論如何,超過本地政府規定的最高標準,肯定是不允許的。與此同時,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的差別也非常大,有最高才補貼90元的,也有最高補貼到600-700元,完全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事實是:基礎養老金越高的地方,當地政府規定的最高個人繳費標準也越高,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也越高。說到底就是:窮地方和富地方之間,根本就沒有什么可比性。地方政府的財力狀況,對于以政府補貼為主要資金來源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來說,始終是決定性的因素,沒有政府的巨額投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根本無法正常運轉。對于個人來說:出生在窮地方,按自身的經濟負擔能力,積極地繳費參保就可以了,其他的什么公平呀、正義呀、平等呀之類的,就不要多想了,想也只是白想一場,并且只會弄得心理上很不舒服,毫無意義。
最后,回答題主提出的問題:農民如何繳納社保,才能在六十歲以后,所領養老金達到千元以上?綜上所述:
1、農民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無論什么地方,都可以達到每月領取1000元的目標。
2、如果是城鄉居民的話,在上海市,即使一分錢都不繳,只領基礎養老金,每月都能領到1200元;在北京市,城鄉居民只需每年繳費2000元,每月就可領到超過1000元以上;如果基礎養老金達到了500元水平,還必須每年繳費4500元以上,才能每月領到1000元。除了以上這些鳳毛麟角的地方之外,全國其他的省、市、自治區的城鄉居民,即使按照當地最高的個人繳費金額繳費,根本就沒有達到每月領取1000元以上的任何可能性。
大概判斷一下的依據是:繳費年限除以計發月數,是一個比例系數,15/139=10.79%。也就是說:個人每多繳1000元,每月可增加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大約為107.9元(未考慮政府補貼),很簡單好算,自己算一算就明白了。
例如:當地基礎養老金150元,每年繳費4000元,每月大約可領到150+4×107.90=581.60元。如果基礎養老金320元,每年繳費5000元,則為320+5×107.90=859.50元。當然,如果每年繳費為幾百元,只能說你積極參保了,態度是好的。因為每多繳100元,僅可增加10.79元,實際上沒多大的意義。另外,這樣算,完全沒有考慮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因素,實際領到的金額比這個數字要大一些,這主要由當地政府的補貼力度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