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娛樂圈真實的原生態。這些歌星影星頭腦中根本沒有繳納稅的摡念,認為這都是自己應得的,為什么要繳稅呢?應該是“全額留成”。以至這種觀念帶動了一大批藝人也隨之不用報收入繳稅的普遍現象。然后才出現了范冰冰和鄭爽的“億元處罰”。
空殼注冊、保密簽約、高額返稅、小地方成為了明星避稅聚集地。一些明星藝人在注銷影視公司或個人的工作室后,又會馬上換個地方和名稱重新注冊設立新的類似市場主體。個別地方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也給這些明星工作室避稅帶來了便利,以至造成了明星藝人大量漏稅現象產生。
綜上所述我們還是希望明星能依法納稅,明星在舞臺這么多精彩表演,我們的稅務部門是否也可以讓明星發自心內談談在納稅過程中的欣慰和苦衷,讓大家清楚地知道了納稅是一件光榮的事,于國于民都有極大的好處。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自己的賺錢能力和如何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水平。如果這些明星能現身說法,一方面可以給公眾做一個良好的榜樣,另一方面有關部門還可以從中看到如何為納稅人提供更為完善、便捷的納稅途徑,可以說是一舉多得的大好事。望我們的納稅部門可做好這方面的工作,也希望明星藝人積極配合,進而使明星藝人和稅務部門成為了一對“最佳拍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