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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應該刷到過一個視頻,電影《繡春刀》中有一組對話很是有趣。
“公公要殺誰呀?”
“北鎮撫司小旗官,靳一川。”
“誰?公公不知道他是我師弟嗎?”
“你這樣的人,還在乎這些?”
“公公你誤會了,這個人可是我的摯愛親朋,手足兄弟啊。”
那么北鎮撫司在古代是個什么機構?小旗官又是什么職位呢?
鎮撫司的設立
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為了鞏固統治,設立了“拱衛司”,后來改稱“親軍都尉府”。后為了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統治,于洪武十五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下設鎮撫司。但是錦衣衛和鎮撫司僅存在了五年,便被朱元璋廢除了。
到了明成祖時期,朱棣為了搜尋明惠宗朱允炆的下落和加強統治,又恢復了錦衣衛。錦衣衛和鎮撫司的存在貫穿了整個明朝的歷史,時間長達290年之久。
南北鎮撫司的職責和權力
朱元璋時期,錦衣衛僅下設北鎮撫司,主要專理皇帝欽定案件。而到了明成祖時期,朱棣將錦衣衛鎮撫司分為南、北兩司。“南鎮撫司”負責本衛的法紀、軍糾;“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司法機構。
南、北鎮撫司又下設五個衛所,統領官稱千戶、百戶、總旗、小旗。一般軍士稱為校尉、力士,雅稱為“緹騎”(帝王出巡時護衛的騎兵,后指逮捕犯人的騎兵)。明末時期的民族英雄瞿式耜曾道:“往者魏、崔之世,凡屬兇網,即煩緹騎,一屬緹騎,即下鎮撫,魂飛湯火,慘毒難言,茍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樂矣。”大意就是魏忠賢、崔應元掌權的時候,凡是遇到一些重大的案件,便派錦衣衛去捉拿“犯人”,隨后便扔到鎮撫司,這些“犯人”會遭到一系列的嚴酷的刑罰,苦不堪言,倘若被送到三法司,則是有種上了天堂般快樂。而這里所指的鎮撫司則是指代的北鎮撫司。
北鎮撫司外部任務較多,經常出差全國。北鎮撫司外出特務皆為“欽差”。由于北鎮撫司直接向皇帝負責,因此地方官員見到北鎮撫司的人都是恭恭敬敬,一點不大意,稱呼為“上差”或“欽差”。
因此,北鎮撫司負責的主要事務要比南鎮撫司的主要事務范圍更加廣泛,因此權力也比南鎮撫司大得多。
明代最有名的錦衣衛即為北鎮撫司十三太保。而這十三人是嘉靖年錦衣衛北司鎮撫使劉大劉鎮元,南司鎮撫使何二,北司管獄千戶金三金百萬,南司治軍千戶姜四,南司隨扈千戶韓五,北司查檢百戶賀六賀平安,北司稽查副千戶徐七,北司管檔千戶王八王石龜、南司巡城千戶薛九,北司掌刑千戶嚴十,司理刑副千戶李十一李子翩,北司勘察千戶趙十二、南司傳旨百戶齊十三。
鎮撫司的品銜
鎮撫司指揮使一人,正三品;
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
指揮僉事三人,正四品;
鎮撫使二人,從四品;
十四所千戶十四人,正五品;
副千戶,從五品;
百戶,正六品;
試百戶,從六品;
總旗,正七品;
小旗,從七品。
下屬有將軍、校尉、力士,對外有參某某事、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