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薩沙第8483條回答。
只要殺過人的,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殺人,嚴格意義上都是殺人犯。
薩沙接觸過一個前武警軍官,大家在網上混的很熟。
有一次閑談,他無意中告訴我,其實他殺過人,還不止一個。
我覺得很奇怪,因為他的年輕并不算大,應該沒有機會參加戰爭。
他坦率的說,曾經參加過執行死刑。因為當時是骨干,在領導詢問是否愿意的時候,他沒有拒絕。

當年執行槍決的時候,他還年輕,當時只是認為這些人都是罪大惡極的壞人,開槍時候也沒覺得有什么問題,甚至還覺得是為民除害。
但10年以后,他就開始逐步有了一些心理問題,經常夜里失眠。
他的腦子里有了一些不切合實際的相反,最常見的就是:會不會我打死的犯人,是冤枉的?如果他是無辜的普通老百姓,我豈不是犯了殺人罪?殺了好人!
還有就是:我打死的犯人,會不會量刑過重,本來是不應該死的。我打死他,也是在殺人?。?/p>
其實他也知道,這些想法是無意義的,他也無法證實。
就是他的心理出了一些問題,我勸告他去看看心理醫生,后來也不知道他去了沒有。

在西方基督教的思維中,人的生命是上帝賜予的,所以任何人沒有權力奪取其他人的生命。即便這個人是罪大惡極,人人都覺得該死的人。
這也就是西方國家大多支持廢除死刑,改為坐牢一輩子的原因。
但我們中國人強調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雙方的思維不一樣。
但是,無論因為什么原因殺了人,哪怕是戰場上殺了敵人,人類內心深處都會認為自己犯了殺人罪,無論哪個國家。

大家記得電視劇《兄弟連》中,溫特斯少校有一段時間非常痛苦。在比利時度假期間,看他看到有軌電車中有個十七八歲左右的少年,酷似他之前打死的德國兵。
在溫特斯看來,這個德國兵其實就是一個稚氣未脫的孩子,但在戰場上他只能打死他,不然就會被他打死。
然而,溫特斯少校的內心深處,不希望殺死這么一個半大孩子,為此也痛苦了一生。

美國有個國會議員曾經在越南戰爭中,擔任攻擊機飛行員。
一次他們奉命支援一股被包圍的美軍,抵抗北越的大舉進攻。他發現附近一個小山包上的小村,是北越的攻擊指揮部,得到許可以后他和僚機投擲了大量的凝固汽油彈。
北越軍隊因指揮部被打掉,只能撤退了。戰斗后,他們因為某些原因恰好路過這個山包,爬上去看了戰果。
讓他震驚的是,村里根本沒有一具完整的尸體,全部都被燒成了焦炭。

這里面基本都是成年人,但也有一兩個似乎是孩子??磥恚诒痹皆诖遄又笓]時,村里老百姓還沒來得及完全撤退。
這個國會議員因此終生痛苦。之前他也可能炸死過婦孺,但并沒有親眼看到過。
看到現實的慘狀后,他終生不能忘懷,到七老八十仍然不斷去向神父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