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馬分家的原因不復雜。
簡單點說,就是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是分別從英國殖民地系統獨立出來的。
然后又因為種種原因才合并在一起的。
合并之前,新加坡就不屬于馬來西亞。
新馬領導人之間,不存在上下級關系。
合并之后,也如此。
新、馬各有議會,雙方互不干涉。
新加坡享有很高的自治地位。馬來西亞政府管不著新加坡政府的各級官員。馬來西亞的首任總理東姑·阿都·拉曼,也管不著新加坡的首任總理李光耀。
管不著,這就問題可就大了。因為這如同引狼入室,給馬來華人找了一座靠山。
而又因為政治理念和種族分布的原因。
東姑這位馬來西亞“國父”,提出的帶有極端民族主義色彩的“馬來人至上”原則,在以華人為主的新加坡,沒多少人響應。只是在馬來半島,引起了馬來人的支持。
反倒是新入局的李光耀提出的“不管是什么民族,不管是馬來人、華人、印度人,在馬來西亞都應該是一視同仁”的原則,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得到了除馬來人外的所有族裔的強烈支持。
插一句。馬來西亞人和馬來人是兩碼事。這里說的馬來人特指土著,不包括華人、印度人等馬來西亞的少數族裔。
東姑的威望被李光耀壓下去了,這不得了。
迅速導致維護馬來人利益的政黨認為李光耀的存在,威脅到了自己的統治地位。如果再任由李光耀的主張在馬來西亞傳播,自己的執政黨地位可能不保。
于是當時的執政黨,馬來民族統一機構便召開國會,并在國會投票中,以126:0的結果把新加坡從馬來西亞給踢了出去。
被踢出馬來西亞后,新加坡正式獨立,并于當年加入聯合國,成為聯合國承認的一個有主權且獨立的國家。
新、馬分家的過程,大致就是如此。
值得一提的是,馬來人當年還想過用武力解決問題。只是因為馬來人的武力不如華人,實在是打不過,所以才沒這么干。
那么,現在的馬來西亞后悔當年把新加坡踢出去嗎?
這個問題,必須把馬來西亞拆分為“馬來西亞政府”和“馬來西亞人”。
把“馬來西亞人”再進一步細分為“華人”,“印度人”和“馬來人”來看。
馬來西亞政府和政黨,肯定是不后悔的。無論是執政黨,還是反對黨,都不可能后悔。
理由很簡單,現在馬來西亞大大小小維護馬來人利益的政黨,就是靠著東姑當年提出的土著人優先政策才賺的盆滿缽滿。
現如今的馬來西亞政客,身家少過一億的都算是清官了。如果當初沒有踢出新加坡,萬一讓李光耀選舉勝出,繼而執政了,他們還怎么利用政策,合法貪污?
新加坡的清廉度可是出了名的高。
馬來人,少部分后悔,但大部分不后悔。
理由也很簡單,馬來人在馬來西亞,現在享有政治特權。
如果新加坡還留在馬來西亞,萬一讓華人政黨執政了。現在華人享受不到,只有馬來土著獨享的特權,比如房屋補貼政策、大學入取優先權、個稅豁免權,肯定都是不可能有的。
馬來西亞也不可能再是馬來西亞了,估計就跟“李加坡”一樣,被謔稱為“李來西亞”了。
新加坡雖然富裕,人均GDP是馬來西亞的六倍多。但在馬來人看來,新加坡再好,那也是華人的地盤。跟馬來人沒什么關系。而馬來西亞再爛,那也是馬來人自己的家。
而且,馬來西亞經濟也遠遠談不上爛。人少資源多,生存壓力不大,十年前的人均GDP就一萬美元了。只是近年發展陷入瓶頸,經濟一直沒什么起色。
這種生活水平對于大部分馬來人來說,已經足夠了。
大部的馬來土著,都是“懶漢”,沒那么高的追求。沒錢就椰漿飯,有錢了就加個雞腿的椰漿飯,吃飽就行。人均一萬刀和人均六萬刀,在他們眼里根本沒啥區別。(馬來西亞官方宗教是伊斯蘭教,馬來土著幾乎都是穆斯林。)
只有一小部分獲得過高等教育,比較勤勞的馬來人,才向往新加坡的生活。因為這些人比較上進。
華人等少數族裔,肯定是比較后悔的。
因為當年新加坡被踢出馬來西亞,很關鍵的一點就是馬來西亞的華人政黨當了二五仔。
想著把新加坡踢出局,然后獨享馬來西亞的華人資源。
結果,雞飛蛋打。
現在的華人在馬來西亞是二等公民,華人政黨也是二等黨派。華人想要進入馬來西亞政壇混個一官半職,比過五關斬六將還難。華人想要獲得執政地位,如同天方夜譚。
華人在馬來西亞受排擠,去到新加坡,也一樣被排擠。新加坡人認為馬來華人的涌入,搶了自己的飯碗,鮮有好臉色。
早知道有今日,何必當初。
所以馬來華人,尤其是平頭老百姓,是真的很后悔當年踢新加坡出局。
做啥不好,要做馬來人的二五仔。
但這個世界上,沒有后悔藥。
現在的馬來西亞,土著占人口的60%,華人還不到25%。
只能說,大勢已去矣。馬來華人在馬來西亞難有翻身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