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觀點:
網貸其實是正常的一種經濟活動,互聯網金融的初衷一定是好的,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有急需資金周轉的時候,有時候一分錢難倒英雄漢,尤其是企業。
但是:網貸的操縱者,大多數是資本家,根據資本論就可以知道,這種行業從產生起,就以暴利為基本存活的依據,加上監管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經過這幾年的發展,現在,網貸已經違反了互聯網金融的創始初衷。
具體的危害:
1:利息過高,資金利用率是非常低的,每個月還本息,利息卡在邊緣,如果仔細算一下,利息大多都在三分之上,這種計息方法,現在很多銀行也學會了,從互聯網整個行業來看,這種計息方法大多數是那些居心不良的學金融的人搞出來的,形成了一個行業的規則。
這是由于他們的錢有的是從銀行搞來的,有的是融資,甚至還有非法融資,他們也是要付利息的,層層加碼,到了最終貸款人手里,也就成了一種重壓。
2:暴力催收,軟暴力催收:已經破壞了社會的和諧穩定,甚至還有套路貸,裸貸,校園貸紛紛出臺,有一陣子所謂的高炮猖獗,是因為利息可以高達百分之幾百,甚至翻幾十倍。
3:馬克思說過,資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目著被絞死的危險。
所以,他們無視法律,肆意妄為,是因為經過幾個周轉,他們的利潤已經比本金多了幾倍。
整個行業還促生了催收外包公司,這些外包公司多是皮包公司,一些低層次的從業者,素質良莠不齊,因為本身就沒有錢,所以,只能通過禍害欠債人去謀取收入。
最后彼此間形成了一種寄生和喝血為生的機制。
因為外包公司介入,這個行業又催生了一些靠販賣私人信息的科技公司,這些公司對其他非借貸者也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互聯網金融仿佛是為所欲為,這就給了別人一種資本可以為所欲為的整體印象。
4:缺乏行業約束,沒有基本道德,沒有任何斡旋和協商的余地,虛假訴訟,成了這些人的基本手段。
上帝欲讓人滅亡,必先讓其瘋狂,這樣無休止的瘋狂,慢慢遲早被人所唾棄,警惕他,遠離他,甚至去揭露和曝光他們惡,是每個善良的人應該做的事情。
5:不管是政府的整治,還是315以及各種投訴平臺,沒有徹底解決這些問題,是因為法律的懲罰機制,或者懲罰機制不夠重,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話說的沒錯,但是想方設法吸取負債者身上的每滴血,我覺得這樣就是敲詐了。
如果網貸還是這樣的生存,我覺得確實該取締了,任何一個行業經過大浪淘沙后,會產生一個基本的規則,但是網貸存在的時間已經夠長,卻沒有產生任何的行業規范,我覺得這跟他產生利潤的或許真的有關吧。
認真借貸,就像銀行一樣,銀行也有壞賬爛賬,但是銀行每年為什么能夠一直發展做大,利潤很高,網貸為何不和銀行一樣,其實也是可以這樣去做,為什么要做幾倍的利息,甚至是砍頭息,逾期費,各種保險費,手續費,變相吸血,成為魔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