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去世,遠嫁的大姑子回來分家產,分文沒有,公公還要大姑子掏出100000的贍養費,村人說這樣才公平,合情合理。
我叫阿芳,安徽農村人,是妥妥的一名農婦,我識字不多,我嫁到李莊時,大姑子是嫁到三百里外的河南,剛生了一個兒子,婆婆過去照顧月子。因為大姑子說坐月子,想吃親媽媽做的飯,熟悉些,不喜歡她那邊的婆婆做飯。婆婆一去就是七年。這七年,大姑子生了兩個兒子,都是婆婆幫忙帶,幫忙養。
我生兒子的時候,是我自己媽媽來照顧月子,媽媽說月子很重要,她來照顧我。兒子滿月后,我就自己帶孩子,老公和公公一起出去打工賺錢。
一晃七年過去,我也是兩個兒子,這七年我都在種地。婆婆從河南回來,說給我看孩子,讓我去找些臨時工做做。我說過我是沒有文化,我只有種田,老公和公公出去打工,他們賺大錢就好,我在家種田,留守家園。
家里的田有十畝,有兩畝本來是屬于大姑子,大姑子說她嫁出去,這兩畝田折合成10萬現金,給她當嫁妝,老公那時沒錢,公公就到處借錢,湊成10萬現金,給大姑子做嫁妝。
而我嫁過來時,老公家里還有6萬的債務,我將我的嫁妝錢拿出來,還掉家里的債務,公公婆婆夸我雖然沒有文化,但懂禮。
當婆婆過來說給我看孩子,我沒有答應。因為婆婆給大姑子看了七年的孩子,已經累得腰椎突出,高血壓,加之婆婆有60歲,我沒敢叫她給我看孩子。
好在,我的兩個兒子也上幼兒園。我種田也有經驗,我種了一畝牡丹,一畝芍藥,這兩畝地就比較輕松,平時稍稍打理就可以,它們又不是一年生,可以長很久。平時種瓜,紅薯,玉米,麥子,反正,大家種什么,我也種什么,收入也勉強。
日子平緩地過著。有一日早上,婆婆起床,頭暈,摔到地上起不來,我打了120,送到醫院,是腦溢血,到后面出院報銷,還是花了7萬塊,是我和老公拿的錢,老公給大姑子打電話,大姑子說自己有兩個兒子,沒有錢,還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家里財產都是留給兒子,就不要找.女兒平攤藥費。
我也沒有感覺,覺得婆婆生病,兒子拿錢是應該。因為我自己的母親生病,大都是哥哥拿錢,哥哥也沒叫我拿錢過,我能做的就是有空去娘家看看,好在,母親身體好,哥哥他也不用花大錢。
婆婆出院后,是屬于半癱狀態,頭腦清醒,左側手腳都是不能動,我是農民,有的是力氣,我就架著婆婆,每天鍛煉身體,終于一年后,婆婆恢復正常行走,這中間,醫藥費用也不少,大姑子不要說轉點錢過來,連看都沒有來看,對了,她嫁出去,快十年都沒有回娘家來。
婆婆身體好,我們村莊又進行新農村規劃,我有兩個兒子,分到兩處宅基地,60歲以上的公公婆婆沒有宅基地,但他們可以去村里統一蓋的老年片住,一年交一千塊給村里就可以,一戶老人就有60平方米的小平房。
我們沒有多少錢,老宅子拆掉,推平,村上補貼4萬塊,這4萬塊還不夠扎個地基。我去娘家借錢,加之老公的存款,我們終于將一處宅基地上的新房子蓋起來,還有一處宅基地空著,等小兒子娶媳婦的時候再蓋。
我讓公公婆婆住一樓,我們住二樓,三樓空在那里,以后大兒子結婚再裝修。房子辦不動產時,直接辦老公的名字。
這時的公公身體也不是很好,他們都有七十來歲,大姑子只有電話來過,沒有任何一分錢打過來,而我和老公兩人努力賺錢,還債還債,終于將蓋房子的錢還掉一些。
然而,婆婆又一次腦溢血,比上一次還嚴重,全癱,康復都無法康復,吃飯都要喂,還常發脾氣,老是懷疑我要害她,喂她的飯都不吃,公公喂她也不吃,都要老公喂。老公沒辦法出門做事情,只好在村附近找個臨時工。
我對老公說:你給大姐打個電話,叫她來服侍幾天,現在不服侍,以后就沒有.機會了。
老公給大姑子打電話,大姑子說:我很忙,哪有時間過去,阿芳不是沒事做嗎,她在家服侍就可以。
老公很生氣,直到婆婆咽氣,都沒有等到大姑子過來。公公給大姑子打電話,說婆婆去世了。
大姑子過來,這是她出嫁后,第.一次回娘家,她穿著光鮮亮麗,五十來歲的人,就像四十來歲,她道:“你們都這樣對我的啊,媽媽要走,都不跟我說,真的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嗎?這個家我也有份。”
我分明看到大姑子眼里有著貪婪,她將我們蓋的房子從一樓掃視到三樓,道:“媽媽去世了,這房子,我應該有一份吧,這是老宅子拆掉,才賠的地基,我要求不高,我也不要什么房子,就補給我10萬塊,我也不分什么財產。”
公公聽了,氣得抓起椅子,要砸向大姑子,老公趕緊抱住了公公。
公公道:“你爹還在這里呢,你還想分房子,這房子都是阿芳他們蓋的,你有掏過一分錢嗎?我們住在這里,也是阿芳孝順,愿意給我們一個小窩住住,你哪里的大臉還分這房子。”
大姑子道:“法律上說,父母的遺產,子女都有繼承權。”
公公說:“好啊,你們媽媽都是阿芳兩口子服侍的,我現在就去你家,你來照顧我,財產嗎,你們媽媽生病前后花了有三十萬,你就平攤,給阿芳他們十五萬。”
大姑子跳起來,她老公滿臉通紅,說:“爸爸,我們不要錢,我們有錢,我們對不起你們,我們愿意給你10萬的贍養費用,表達我們這幾十年的歉意。”
大姑子罵道:“你給他們干嗎,他們是一群鄉下人,有什么好給的。給他們錢,他們也不會花,也花不完。”
原來,大姑子一直認為我們是鄉下人,一直看不起我們,所以一次也不回娘家,大姑子有錢,為何會這樣呢?真是讓人不明白,這可是她的親爸爸親媽媽啊,還有婆婆給她帶孩子都帶了七年。
公公做主,要大姑子拿10萬出來,她老公就去街上的銀行取了10萬過來,大姑子氣呼呼地回家。
這是老公村莊里一位鄰居的故事,那個大姑子后來也沒有過來,鄰居的公公拿著10萬塊,幫兒子還清蓋房子的債務。鄰居很是敬重公公,兩口子對他很孝順。對于大姑子拿出10萬塊,鄉人認為還是少,說婆婆給大姑子看小孩七年都沒有一分錢,后面二十來年,都是兒媳婦照顧,做為女兒應該要來贍養,然而大姑子的饃頭子都沒見過,真是白養一個女兒。(出嫁的女兒在春節要給父母送大饃)
題主所問:贍養老人出嫁女有份,分家產沒份,合情合理嗎?
合情合理,有句老話是:好閨女在路上走著,賴媳婦在邊兒守著。如果女兒也是一直守在老人的床前侍候著,或者父母是住在女兒家,那么想要家產也可以。問題是很多女兒,平時贍養沒有出錢,沒有照顧,分家產就打著男女平等,子女同等繼承權來。
甚至有些女兒是遠嫁,平時來都沒來,然后以分家產沒份,贍養也沒份來推辭。
再說嫁出去的女兒有沒有幫父母還過債?基本上都是父債子償,沒有叫嫁出去的女兒還債。
在分財產前,認清父母的財產是怎么產生,基本上很多農村父母培養子女讀書,子女嫁娶都沒有積蓄,甚至還欠債,都是做兒子的還債,做兒子的接待家中大事。
贍養是報答的父母養育之恩,跟家產無關,如果出嫁女過來照顧多些,那么做為兄弟可以適當地給出嫁女一些補償,沒有必要分家產,當父母80多歲,都是自己保自己難了,哪還有家產可以分啊?
每個人都會逐漸衰老,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而分家產,如果同等盡義務了,可以酌情考慮,沒有平攤的,因為總有個子女照顧沒到位,尤其是嫁出去的女兒,你能做到像兒子兒媳婦那樣每天端水給父母喝,每天照顧父母嗎?
所有的繼承,是需要親情,時間的付出,只享受父母健康時給你的幫助,卻不視父母年邁時需要你的攙扶,這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