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說我的經歷。
2004年買房,頂樓。因為是新房,沒啥大毛病,雖然有這樣那樣的小毛病,但是直到2017年都每年按時繳納物業費。
2018年,房頂出現漏水,客廳石膏板出現水漬,而且樓頂有幾家的太陽能管道長期漏水(從買房就漏水,反應給物業一直未處理),找到物業,物業的處理辦法:一是通知那幾家太陽能漏水的業主來對太陽能管道進行了處理,關鍵的房頂原防水瀝青老化裂口,需要重新處理,物業居然說讓我自己協調樓下的幾家業主來共同出資處理。我去!
結合以前問題物業不作為有以下方面:
一、對進出小區的車輛、行人不聞不問。
二、對業主被盜竊一事不聞不問,業主自認倒霉。
三、對公共地區的公共設施損壞不聞不問,業主自己掏錢維修更換,比如路燈。
四、對業主停在小區內的車輛被刮擦不聞不問,業主自認倒霉。
五、不打擾樓梯間過道衛生,常年樓梯間扶手全是灰。
六、對在樓頂養雞等的業主不干涉,臭氣熏天,還擅自堵塞下水道。
七、每天只對樓下地面不足100平米的公共區域進行打掃
八、不公示相關部門手續,擅自漲價。
九、自買房以來,沒有對業主另行簽訂過物業合同,一次合同管到現在。
……
就暫時說這多吧,你說這是不是黑社會?我買個房,你物業公司找兩個人,搬個凳子坐那就要我給錢?而且三個門衛都是六七十的老大爺,我進門按下喇叭都怕把他們按沒了。何來專業人員?何來專業服務?我有錢請不到更專業的人員來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