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位中學校長在教師會議上千叮嚀萬囑咐:“寧愿學生成績平平,也要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這位校長的話在網上激起了強烈的共鳴,教師們紛紛回應校長:金玉良言,必須支持!

孩子安全大于天!
每一個學校管理者都要警醒,校園安全工作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而是關系到億萬家庭幸福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各級管理者都要把學校和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
更重要的是,要把日常工作做實做細,真正有效地防患于未來。如課間學生上下樓梯、校園活動護導值班制度、校園及學校周邊安全巡查制度、學校安全視頻監控防護制度、學校門衛制度、外出學生請假銷假制度、宿舍夜間尋查制度(寄宿制學校)等,都要嚴格落實,不留死角。
人性之惡無法消除,防范建設卻不能因此而消極以待,必須在平時補上存在的各種漏洞,織牢織密校園安全之網!否則,一個小小的漏洞可能就會造成令人痛心的悲劇。

學校的安全教育走向極端,體現了領導保護自己,保護教師的理念
這位中學校長的告誡,這絕對是一位對現狀深感無奈的校長,絕對是一位十分愛護他的老師們的校長,也絕對是一位能屈能伸的校長。學校學生成績不好領導領導最多挨批評,不會被撤職;但出了學生安全,輕則自己或學校破財,重則撤職法辦。
遺憾的是,在安全責任的“高壓”下,一些校園卻沒有變得更加安全;而且,更嚴重的問題是,一些學校擔心承擔安全責任,本應該開展的教學活動經常取消,對學生實行“圈養教育”。
學校似乎堅持了安全的底線,卻沒有堅持教育的底線。
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根源就在于沒有依法認定校園安全事故責任。比如,有學生在學校里犯錯,教師對學生進行了適當批評,并沒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可學生事后卻自殺了。
對此,應該在全面調查學生自殺事件基礎上認定責任,查找學生自殺的根源——如果涉事老師的批評,就是正常的教學行為,則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不管家長怎么到學校吵鬧,司法機關、教育部門和學校都應嚴格依法辦事。

但現實之中,只要發生學生意外事故,一些部門為息事寧人,往往不管當事教師有無責任,都對其進行處罰,包括解聘、開除等,這就令正常的學校教學受到了影響。
還比如,有些中小學有很好的操場,可學校禁止學生課間到操場上去玩;有的中學開運動會,800米、1000米項目被取消,學校擔心有學生猝死,承擔責任;傳統的春游、秋游,在很多地方都不再組織。
因為在這些地方,只要出了安全事故,學校領導往往就地免職。如此,領導不愿意搞這些活動,也在情理之中。
因怕承擔責任,學校該進行的教育,不再進行;該展開的活動,不再舉行,這就扭曲了學校的正常辦學,受傷害的還是學生。這種辦學局面必須改變。
在這樣的因噎廢食中,學生們的成長也許會少受“皮肉之苦”,但身處人生中最愛嬉笑打鬧、奔跑玩樂時期的孩子們的天性則會被扼殺,身心成長必將受到影響,如此被教育的一代人,何以成為能擔當的社會主義接班人?
我們應該有一個規則,在不可避免的事故面前,迅速分清責任,該誰的由誰承擔,而不能一出事就是學校的錯,就上學校里大吵大鬧。
普及學生意外保險制度,把賠償的問題交給保險公司,對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進行規范化管理,只要學校沒有失職就予以免責,才能讓學校在教育學生時不再畏首畏尾。好在這一措施正在實施中。

一點感慨
依法認定學生安全事故中的學校、教師的責任,這其實是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依法治教的要義就是,要明確辦學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社會機構在辦學活動中的權責,不能責任主體不明、責任界定不清。
學生安全是一項系統工程,保障學生人身安全,則是學校和社會的共同責任。從學校方面講,應該在課堂上讓學生明白何種情況可能發生意外,遇到意外如何正確處置。學校各項設備要跟進,校舍要安全牢固,要配備完好的消防器材、合格的校車,必要的場所應安裝攝像監控,管好校門,不要讓陌生人任意出入等,盡最大可能減少潛在的風險隱患等。
從社會方面講,政府應當敢于擔當,勇于負責,用心去解決學生安全問題,為學校學生安全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措施保障、應急保障、資金保障等,解除教師和學校的后顧之憂。
總之,對學校的管理,決不能離開依法治教這一準則。讓每一個孩子快樂地度過校園時光、安全地走出校園,這也是教育的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