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教委[88]教研字026號、省人社廳答復意見及治理“吃空餉”問題有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攻讀全日制研究生分兩類情況:
一是攻讀定向培養全日制研究生。用人單位推薦的為本單位定向培養的本單位在職人員考生,被錄取為研究生后,其學習期間不轉工資關系,享受原工資、福利待遇。即考取研究生時在職工作人員、用人單位、培養學校簽定三方協議,確定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與原單位不脫離關系,畢業后仍回原單位工作。此類考生因與單位不脫離關系,故編制不受影響,畢業后按取得的學歷兌現相應的工資待遇;
二是非組織選派自行離崗攻讀全日制研究生。此種類型沒有用人單位、培養學校、本人簽定的“三方協議”,不是以組織名義選派推薦,屬于“吃空餉”整治內容,工作人員應與原單位脫離關系,停發工資、核銷編制。畢業后按新畢業研究生對待重新就業。考錄前的工作時間可計算連續工齡。
也就是說是單位培養你,你就可以帶薪讀研究生,但是如果不是以組織名義去的話,畢竟全日制的課程也不少,你每天要上課,肯定留不出時間再工作,單位如果不同意的話,更不可能實現了。畢竟你這樣是在占著位置屬于浪費資源的行為,所以看你自己的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