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女子十三四歲被稱為豆蔻年華,比喻此年齡段的少女如豆蔻一般含苞待放。十五歲被稱為及笄[jī]之年,笄是指發簪,及笄是指少女到此年齡應該結發,用發簪貫穿,表示女子到了出嫁的年齡,相當于成人禮。
那么古代女子為何十幾歲便可以嫁人,難道是比現代人成熟得早嗎?答案顯然不是,古代女子之所以早早嫁人主要是出自以下幾點原因。
人均壽命較短
古代由于受限于醫療技術的水平,加上戰亂頻繁、食物短缺,人均壽命普遍較短。一般來說普通人的壽命通常只有四五十歲。例如清代順治和同治兩位皇帝,一場天花就奪去了他們的性命,順治帝24歲駕崩,同治19歲駕崩,他倆貴為一國之君尚且如此,更何況普通平頭百姓了。為了早日繁衍子嗣,古代女子必須早早出嫁,為夫家生育子女。
醫療水平有限
古代醫療水平有限不光體現在人均壽命較短,對于女子生產時也是一大考驗。古代女子生產猶如過鬼門關,要么產婦難產而死,要么嬰兒早早夭折。女子提早出嫁,在生產過程中如果因難產而亡,夫家可以續弦再生;如果嬰兒早夭,則可繼續再生。古人講究“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繁衍子嗣是一個家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因此女子通常會早早出嫁。
古代律法定規
古代戰亂頻繁,大量男子被征召入伍,造成大量死傷。為了使人口能得到有效補充,歷朝歷代都對男女婚嫁年齡有明文規定。《禮記·內則》規定男女婚嫁年齡為男20歲,女15歲,到了唐朝,男子縮短至15歲,女子為13歲;據《宋書·周朗傳》記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就是說女子超過15歲還沒有出嫁,家人會受到連帶罪行。明朝規定男16歲、女14歲便可成婚。清朝的孝莊太后13歲嫁給皇太極,康熙帝原配皇后赫舍里氏12歲大婚。按照生理規律,少女月經初潮通常在12-14歲之間,當初潮來臨也就意未著具備了生兒育女的條件,各朝代所規定的婚嫁年齡也是建立在此基礎之上的。
男尊女卑思想
古代男尊女卑思想嚴重,女子不準外出拋頭露面,只能待字閨中,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也就是說女子在娘家無法產生經濟效益。女子越晚出嫁則意味著父母要花費更多成本來養育,而提早出嫁則能夠減輕家庭負擔。現代社會由于女性獨立,不再依附于任何人生存,再加上男女比例失衡所帶來的影響,形成女尊男卑的社會現象,與古代形成強烈反差。綜上所述,古代女子十幾歲出家,是因受限于當時的醫療水平,律法規定及男尊女卑思想等原因,并不是她們要比現代女性成熟得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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