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拿藥品回扣屬于醫藥腐敗、商業賄賂行為,是違紀違法行為,國家近段時間正在嚴查此類行為,輕則行政處罰、重則追究刑事責任。雖然藥價不是由醫生決定的,醫生拿藥品回扣也不一定會抬高藥價,但醫生拿藥品回扣會誘導醫生臨床用藥不合理、過度用藥,給病人和國家造成損失。目前醫生工資水平不高是一個社會現象,但不能因為工資低通過拿藥品回扣彌補。國家和政府也應該逐步提高醫務人員的工資報酬,讓醫務人員幸福感不斷改善。
以藥養醫是以前醫院利用藥品的進銷差價作為醫院收入的一部分來維持醫院的營運而存在的現象,但現在所有的醫院(包括公立和民營)都實行藥品零加成,就不存在以藥養醫這個現象。國家和地方政府把公立醫院因藥品零加成給醫院造成的差額損失一方面通過增加財政撥款、另一方面提高診療費(包括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等)進行彌補。藥品零加成政策實施后,國家對醫院的投入沒有減少。國家減輕群眾的醫藥費負擔的初衷一時尚未實現,有待逐步完善。
我是一名醫生,我倡議:廉潔行醫、仁心仁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