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出軌,被丈夫發現后不但沒懺悔反而揚言要殺了丈夫。
情人因害怕要與她一刀兩斷,沒想到她卻懷恨在心。為了報復情人,竟將濃硫酸潑在情人妻子與女兒的頭上!
很難想象干出此等惡行的,卻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教師。
楊玉霞,1968年出生于上海的一個普通工人家庭,父母的文化程度不高,但脾氣比較暴躁,經常罵楊玉霞,因此她成長過程中性格變得有些內向孤僻。
高中畢業后,她考入了一所師范院校,畢業后她順利被分配到楊浦區開魯路第一小學教書。雖然楊玉霞不怎么愛說話,但她對待工作還是很認真負責的,有時候為學生補課也不求任何回報,在家長的眼里,楊玉霞算得上一名好老師。
但工作勤懇優秀的楊玉霞,感情方面卻如同一個小學生般懵懂無知,甚至可以說是一團糟。
在那個年代,小學教師也算是一份穩定而又不錯的工作,楊玉霞的父母開始張羅著女兒的婚姻大事了,而楊玉霞本人也渴望著一份感情的到來。
于是她坎坷的感情路開始了。
01.
在工作的第一年,楊玉霞結識了一個姓馬的男子,兩人很快確立了戀愛的關系,情竇初開的楊玉霞非常珍惜與初戀男友的感情。楊玉霞心中的“真愛”在男友眼里卻只是玩玩,身為情場老手的馬某很快就厭倦了楊玉霞,另尋新歡。
楊玉霞很快發現了男友的花心行為,她沒有說什么。
馬某很是得意,認為楊玉霞就是個軟柿子,任由自己拿捏。然而當他回到家時就傻眼了:他家的電視冰箱等電器已經被砸得稀巴爛,沙發也被燒焦,正冒著黑煙。
而楊玉霞正手拿鐵錘,一言不發地盯著他。
馬某毛骨悚然,這時候他才知道,女友看起來老實,但極易走極端。他跪下來求女友原諒,當楊玉霞表示要分手時,馬某毫不猶豫地點頭,小心翼翼地把楊玉霞送了出去。
02.
1991年,楊玉霞23歲了。
在那個年代,楊玉霞已經要步入“大齡剩女”的行列了,眼見女兒自從上次分手就再也沒找過對象,楊玉霞的父母急了,開始頻繁給楊玉霞安排相親。
父母的不斷催婚已經影響到了楊玉霞的工作,為了不讓自己被這種事困擾,她隨意挑選了一個條件差不多的相親對象便確立了關系。
李春生是一個公司的普通職員,他的目的也是想盡快成家生子,于是在認識楊玉霞不到半年時,二人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前脆弱的感情基礎注定很難讓婚后生活維持幸福。
很快兩人的生活便陷入了無盡的爭吵之中,尤其是在女兒出生后,夫妻間的爭吵更是升級一步:楊玉霞認為丈夫重男輕女,對女兒毫不關心。這讓楊玉霞十分生氣,為此她經常抱著女兒回娘家居住。
兩人從此聚少離多。
03.
1995年的某天,楊玉霞與丈夫再一次爆發了爭吵,與往常一樣,她跑回娘家去住了。
鄰居們早就知道楊玉霞與丈夫感情不和,也曾有不少鄰居上門勸解過楊玉霞,而這其中有一個人來得最頻繁,他就是余國超。
余國超已經40歲了,比楊玉霞大了整整13歲。
楊玉霞的父母沒什么文化,每次她回家,母親只會讓她老老實實回去過日子。
而余國超每次與楊玉霞聊天時,句句都能說到她的心坎里,這讓楊玉霞的心里有了許多溫暖。時間一久楊玉霞發現,眼前這個大了自己一旬的男人才是這世上最了解體貼自己的人。
可楊玉霞知道,這個男人早已有了家室。
但余國超接下來的傾訴,卻讓楊玉霞砰然心動:原來余國超與妻子的感情也是名存實亡,只是看在女兒的份上勉強維持而已。
同病相憐,二人惺惺相惜,在互相傾吐間他們發現,原來他倆才是真正天造地設的一對。
很快二人便突破了道德底線,發展為了不正當的關系。
04.
1996年,兩人的感情迅速升溫,愈發肆無忌憚。
為了尋求刺激,楊玉霞甚至問學生的家長借了一間空屋,作為兩人的秘密“愛巢”。
如此瘋狂的偷情,自然很快被丈夫李春生發覺,他沒有給妻子留面子,直接把這件事告訴了楊玉霞的父母,父母狠狠的批評了楊玉霞一頓。
然而楊玉霞非但沒有反悔,反而懷恨在心,將丈夫視為阻攔自己追求真愛的“眼中釘”。
楊玉霞曾多次向同事領導透露出離婚的意愿,她甚至請了律師咨詢,但她對自己出軌一事卻絕口不提。
得知妻子有離婚的意向,李春生堅決不同意。而楊玉霞為了刺激李春生與她離婚,干脆搬出家門,跟余國超公然住到了一起。可李春生依然不肯離婚,他求妻子看在女兒的份上與余國超斷了聯系。
丈夫的苦苦挽留并沒有換回楊玉霞的心,她更加記恨丈夫。
如果沒有丈夫,她早就能跟真愛在一起了。這是楊玉霞的想法。而更可怕的是,她居然起了殺心。
“我要弄斷他(李春生)的手腳,不,我要弄死他!”
在一次私會時,楊玉霞咬牙切齒的對情人余國超說道。
05.
看著楊玉霞一臉兇相,余國超害怕了:眼前的女人恐怕不是看上去那般知書達理,她心中住著一個惡魔。
如果自己將來離了婚,帶著女兒跟這個女人生活,女兒會受到什么待遇?
余國超猶豫了,他不打算再將這段畸形的感情繼續下去了,他開始漸漸疏遠楊玉霞。
感受到冷淡的楊玉霞開始懷疑余國超是否變心,她不想再拖下去了。1996年8月,楊玉霞再一次向余國超提出結婚,這一次她帶著威脅的語氣:
“如果你不愿意,我就把這事告訴你老婆!告訴你單位!讓你身敗名裂!”
如此強硬的態度讓余國超更加反感,他正式向楊玉霞提出了分手。與此同時,余國超決定回歸家庭,他將自己出軌一事向妻子坦白了,妻子最終原諒了他。
余國超的一位朋友是楊玉霞的同事,為了徹底與楊玉霞斷絕關系,余國超請這位朋友做中間人,再次聯系到了楊玉霞。
余國超拿了5000元錢交給楊玉霞,想要以此作為分手的補償費。然而他沒想到這一舉動卻徹底激怒了楊玉霞:
“你把我當成出來賣的嗎?咱倆的事情沒完,我半年之內還要找你的,總要把這事情給解決掉!”
說完楊玉霞頭也不回地走了。
06.
1996年9月5日。楊玉霞前往余國超家敲門,余國超閉門不出,楊玉霞直接用石頭砸爛他家窗戶,揚長而去。
第二天,楊玉霞直接找到余國超妻子,將二人私事告知其妻子。原本楊玉霞洋洋得意,想看余國超妻子驚訝憤怒的表情,然而沒想到其妻子毫不理會,反而大罵道:“你個狐貍精,趕緊給我滾蛋!”
楊玉霞怒了,兩人拉扯起來,后來民警上門調解才不歡而散。
9月8日,不堪其擾的余國超攜帶袖珍錄音筆找到楊玉霞談判,依然無果。從他后來提供的錄音顯示,余國超曾求楊玉霞“有事沖我來,不要對我老婆女兒下手。”
而楊玉霞的回答卻閃爍其詞:“我不會帶兇器到你家里去。事情還沒有發生,你擔心什么?”
余國超預感不妙,他叮囑朋友在學校多照顧一下他的女兒, 不要讓女兒落單。并且找校領導反應了此事。校領導安慰道:楊老師是受過教育,有理智的,不會干出出格的事。
9月9日,校領導找到楊玉霞談話,嚴肅批評了她,讓她整改生活作風。這讓楊玉霞憤怒至極:本來都是余國超的錯,現在反而把矛頭都對準了她。
她現在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報復。
07.
9月9日下午,楊玉霞以家中廁所堵住為由,問學生家長要了一瓶500ml的95%濃度硫酸,回家后被她一分為二裝好。
1996年9月10日,教師節,也是楊玉霞的生日。對于一個老師來說,這是一個雙喜臨門的好日子,楊玉霞帶著學生們的賀卡回到家,與丈夫女兒一起讀完后共進晚餐,一家人難得的一次其樂融融。
9月11日中午,楊玉霞寫好了一封遺書,內容大致如下:
春生哥,請允許我最后一次這樣的稱呼您吧,我知道,我根本就沒有資格這樣講,因為我欠您的太多太多,這一輩子都無法補償,如有來生,定當做牛做馬報答。你打我,罵我吧。這是我咎由自取,我無法原諒自己,我要報復。我害苦了你,我對不起你,更對不起孩子,我無法再面對你們。我要向那個色狼、野獸、欺騙和玩弄我感情的人討回一個公道。讓他這一輩子永遠受到道德和良心上的譴責。再見了,我的春生哥,勇敢地堅強地生活下去吧,去面對現實,無論我在哪里,我都會為你和孩子祝福,好人一生平安。我現在好后悔,當初為什么沒有妥善地處理好我倆的關系,為什么就不能彼此多一份謙讓,多一份理解,在我開庭審判的時候,別讓孩子來,孩子幼小,受不了的……”
20分鐘后,是小學放學的時間。楊玉霞截住正要回家的余國超的女兒,晶晶。以她教師的身份,順利將晶晶騙到了附近的一處工地上,這是她精心挑選了好幾天的最佳作案地點。
“你頭發臟了,阿姨來幫你洗洗。”楊玉霞笑著說。
隨后一瓶液體對著晶晶當頭澆下,正是楊玉霞準備好的那瓶濃硫酸!
女孩當場發出凄慘的哀嚎,楊玉霞卻笑了,她十分得意,悠哉地跨上自行車便離開了現場。
她的報復行動并未結束,幾分鐘后,她出現在了余國超家門口,與正要出門的妻子裝了個正著。妻子看到楊玉霞,正要發怒,但很快她便慘叫著倒在地上:楊玉霞毫不猶豫地將剩下的一瓶硫酸潑在了她的臉上!
做完這一切后,楊玉霞終于回家了,她跪在婆婆面前,懇求道:“我犯了大錯,以后孩子就托給您照料了。”
此時她的手也已嚴重燙傷,在到醫院簡單包扎后,楊玉霞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08.
經檢查,晶晶雙眼上下瞼燒傷、雙眼角膜燒傷,雙目失明;顏面、軀干、四肢及會陰等部位被濃硫酸燒傷,面積占體表總面積的21%,其中深二度燒傷為7%、三度燒傷為14%。
余國超妻子的顏面、雙上臂、背、膝等部被濃硫酸燒傷,面積占體表總面積的7%,其中深二度燒傷為4%,三度燒傷為3%,雙眼上下瞼燒傷、雙眼角膜燒傷。
1996年10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公開審理楊玉霞毀容案
楊玉霞身著碎花襯衫和白鞋,戴一副黑框眼鏡出席了庭審。
她曾抱怨家人送來的白鞋太過晦氣。但她不知道的是,在開庭前4天的時候,她托付重任的婆婆,因不堪巨大的壓力突發腦溢血死于家中,送白鞋給她,有穿孝之意。
庭審現場,楊玉霞被問及幾個問題:
1,為什么要傷害無辜的女孩?
答:“因為我知道他(余國超)什么都不在乎,只關心他的女兒。”
2,為什么傷害女孩后沒有收手?
答:“因為我想,余國超這個人也太壞了,所以我還想教訓余國超。”
3,母女傷勢過重,你打算怎么賠償?
答:“我可以出2000元給她們治病。”
“可是醫藥費要四十萬啊!”
聽到這楊玉霞傻眼了,她愣了半天隨即嚎啕大哭:“我可以把身上的器官捐掉。”
當余國超的妻子裹滿繃帶被推上法庭,當法庭上播出晶晶現在的慘狀時,楊玉霞徹底崩潰了:
我真的沒想到硫酸這么大威力,給她們帶來這么大傷害,現在我知錯了,但為時已晚,我實在太對不起兩位無辜者,尤其是余晶晶小朋友,在她面前我永遠感到無地自容,我欠她太多,她天真無邪,她是無辜的,當我想到孩子今后承受的痛苦,我的心碎了,我的心在戰栗、在滴血。我思過、悔過、哭過。我恨我自己,我恨不得能替孩子受這份罪……余晶晶,阿姨對不起你呀!
此時此刻,再多的懺悔已經無用,她的惡行終究無法通過三言兩語的道歉而抹去。
楊玉霞要付出她應得的代價。
1996年10月24日,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楊玉霞不服上訴。
1996年12月10日上午9時55分,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以傷害無辜、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等駁回楊玉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立即執行。
當日10時50分,楊玉霞被依法槍決。
后記
1997年,晶晶出院,雖然經過多次手術,她的右眼還是永久失明,左眼只能微弱感光。
與此同時,余國超備受外界壓力,有傳言說他在出事后就拋妻棄女,獨自逃走。
但在2000年一次采訪時,余國超出面辟謠,說自己在事發后被單位辭退,四處找工作也總被拒絕,如今只得靠跑出租車維持生計。
而女兒也表示自己原諒了父親:
“畢竟我是他的孩子,我是他的女兒,如果你的世界中有恨的話,愛總要比恨好吧,我希望我的世界是充滿愛的。”
2020年,有網友爆料,楊玉霞的丈夫已經癱瘓,而她的女兒則瘋瘋癲癲,沒有嫁人,也沒有工作,一個家庭就這么徹底地毀掉了。
最后
在審判楊玉霞時,曾有過不小的風波。
·有的人認為,楊玉霞沒有致人死亡,而且有主動自首行為,法庭之上又真心懺悔,罪不至死,死刑的判決過于重了。
·而有的人則認為,楊玉霞性格陰暗不止一次走極端,而且傷害無辜的孩子,危害極大。況且她作案時年僅20多歲,如果無期,很可能服刑十幾年就出來,繼續對受害者進行報復,后果不堪設想。
·我個人覺得
當楊玉霞把手伸向無辜的孩子時,她就已經不是單純的情感報復了。而是滿足她內心施暴的快感,這樣的人社會危害極大,即使她懺悔了,也無法根除內心深處的陰暗,將來極有可能做出更加極端的事情,判她死刑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