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國家法律法規: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法,現在馬上就修改為新的《醫師法》了。非法行醫人按照非法行醫處理,醫療機構按照使用無證人員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處理。
2020年新民法典規定更加嚴厲。對沒有獲得醫師資格證進行行醫的進行沒收藥品器械進行5萬人民幣罰款。造成傷殘的判3年左右或者3年以上有期徒刑。醫療單位要承擔嚴重后果!
所以國家對非法行為打擊力度比較強。
那么問題來如何給民間中醫人士一個生路,他們經過多年實踐。有一定絕活。也治療好一些人士疾病。他們幫助人家解除病痛 按照法律也不可以。希望高人進行評論區留言。提出您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