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時間為地方人武部給你發的入伍通知書上的時間,同時還有應征青年入伍審批表裝入你的檔案,批準時間與通知書相同,這是可以查到的入伍時間。新兵入伍不一定有軍藉,當你入伍經過一段新兵訓練,復檢合格,給你發放領章冒徽了才正式獲得軍藉。所以,我是1979年11月29日收到入伍通知書,審批表時間相同,12月4日離家,12月6日到部隊,1982年10月8日批準退役離開部隊,退伍證是這樣寫的:1980年1月1日于某地入伍,履行了光榮的兵役義務,現準予退出現役,落款時間1983年1月1日。離開部隊時間比批準退役時間早80多天,但部隊把津貼費伙食費都給你發到于12月31日,而我們于1982年12月15日前在地方就已安排工作了,但我填入伍時間是1979年11月29日,這在檔案里能查到,我改不了,退役時間填1983年1月1日,退伍審批表上也是這個時間,1982年多得了一份12月份工資,但簡歷接續是這樣的:1979年11月29日至1983年1月1日在某部服役,1983年1月至某年月在某部門工作,各種登記表考核表都是這樣填寫,被稱為最規范的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