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根據自身體驗,試著問答上述問題:這里所指的企業一般指持短視行為的唯利企業,期中民營企業為多數。這些企業認為,聘用有經驗的資深員工通常支付薪水較高,且這部分大齡員工有獨立見解,不易擺布,更不愿意無故接受加班且得不到相應的加班費。
今年全國大學畢業生就有900多萬,在就業形勢較嚴峻的情況下,一些技術含量不高的企業老總,很容易聘用到高學歷的青壯年人員,月薪起板價往往壓得很低,能繳“三金”,決不繳“五金”;合同一年一簽,并畫餅充饑,明示每年每月可增資5%,甚至10%,但一般聘用二、三年后就解聘另雇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