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搞錯啊,我家庭條件不好,沒有能力買房,我還指望這套房子換錢娶媳婦呢。要是岳父收回了房子,我跟我爸媽豈不是住的地方都沒有了。
嘖嘖,這個腦回路真是蕩氣回腸,讓人望而生畏啊。
其實,自從讀了這個題,我的心里一直有疑問在擴散開來,怎么也無法化開,越想越感覺脊背發涼。
- 第一,妻子是三個月前車禍去世的。結果妻子卻早在婚前就已經立好了遺囑,并且交代的是:若發生意外由岳父母繼承。重點是意外!
如果是正常情況,夫妻恩愛和睦、感情深厚怎么會留這樣的后手。還故意聲明來保障意外發生后的房子歸屬。
當然,有可能是父母為了保障房產的利益,而與女兒事先想好的策略而已。
但是即使是這樣,也仍然有兩方面的說不通。妻子當初既然選擇了要結婚,按理來說,對一起走入婚姻那個人應該是信任的、袒護的。父母如果為了保障財產而讓女兒立好意外離世的遺囑。應該會讓女兒覺得父母不信任她的愛人,防范愛人,有些女孩可能會選擇對抗父母的想法和決定。怎么會偷偷與父母留下這份遺囑呢?這顯然有悖常理。
如果是真愛,怎么會愿意被父母懷疑自己所愛的人,又怎么會愿意還沒有走入婚姻就合計好了一切防范枕邊人。直覺感覺女孩甚至早就連最糟糕的結局都想到了。
其實,大多數中國人骨子里還是有些忌諱的。
別說是正值大好年華的年輕人,就算是花甲老人,只要身體健康、硬朗、耳聰目明很多人都不愿意莫名其妙就提前立好遺囑。仿佛是覺得立了遺囑就像是感召什么不好的事情發生一樣。除非,能夠預見到很大幾率能夠發生的意外或者糾紛。
一個年紀輕輕的女孩子,為了保護一套房子就立遺囑似乎說不通。因為如果只是擔心房子被丈夫侵占,應該有更多更好的辦法。除非,她似乎能預感到自己未來有可能會面臨什么最糟糕的狀況。只怕到時候自己早已經無計可施,所以提前做好了一切防患于未然的準備。
難怪網友們都忍不住聯想到《尼羅河上的慘案》,那個為了謀奪女主巨額財產而精心設計的殺妻慘案。真是越品越不是滋味。
妻子意外去世后,岳父母要收回贈與妻的婚前房產,合理嗎?
岳父母的要求不僅合理,而且合法。就算是上庭,你也沒有任何勝算的可能性。
我國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 一方的婚前財產;
- 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而妻子去世三個月,尸骨未寒,丈夫就開始琢磨著將岳父母吃絕戶,理直氣壯想要霸占房子。無非是想到房子可以作為妻子的遺產進行分配,這樣起碼自己有一部分的繼承權。結果萬萬沒有想到,妻子早就有所防備,留了后手。
如果遺囑合法有效的情況下,丈夫的如意算盤就徹底落空了。不僅沒有一分既得利益,而且應該麻溜利索的帶著爹媽滾出妻子的房子。更別妄想靠吃岳父母的絕戶來再娶妻了。
基于種種推測,給人有了一種感覺,妻子對于丈夫的不靠譜,早就有所警惕和懷疑。所以,才留了后手。
事實證明,女人的第六感往往出奇的靈敏。
可是,既然明明知道所嫁非良人,為什么又偏偏一邊防備,一邊又走入婚姻呢。這不是傻嗎?太多的事實證明,傻女人真的很多。
1、泰國殺妻騙保案
2018年10月29日,29歲的天津女子小潔在泰國普吉島一酒店泳池里被發現死亡,經過偵察,小潔的丈夫張某為真兇。殺妻原因是騙保。此前,張某通過偽造簽名的方式為妻子密集投保11份,總保額達2676萬。真是喪盡天良。
2、殺妻之后發視頻給岳父母看
2018年8月4日,河南籍男子李磊(化名)在五周年結婚紀念日前一天將妻子王平(化名)殺害,之后還給岳母謝女士打電話稱:“我殺了你女兒。”并發送了一段案發現場的視頻。沒有一絲愧疚和情義,簡直令人發指。
3、上海殺妻藏尸案
2016年10月18日,朱曉東因與妻子楊儷萍發生爭吵,用雙手扼住楊儷萍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后將妻子的尸體藏于冰柜內。在朱曉東行兇至自首投案間的105里,他用楊儷萍的身份證和別的女人到酒店開房,通過楊儷萍的支付寶賬戶給自己轉錢,從楊儷萍的信用卡里透支十多萬元到南京、海南、徐州、南昌、無錫、韓國首爾等地旅游。不僅無情無義,還道德淪喪。
4、南京富二代殺妻案
2013年4月25日建鄴區西堤國際小區丈夫吉星鵬凌晨四點多回家和妻子發生沖突,將妻子砍了二十多刀,導致妻子搶救無效死亡。而調查發現,早在兩人結婚前,妻子就曾經被多次暴力相向。而這次的悲劇發生,不過是丈夫的一次酒后發泄而已。在暴力面前,生命和尊嚴不值一提。
5、安陽林州殺妻案
2013年5月17日林州市的市民常先生差點被樓上丟下來的礦泉水瓶砸中。原來這是一個姑娘的求助,她已經被非法拘禁三天了。隨后,警察解救了姑娘和將她的王某。
三天后,所有人都震驚了。因為王某的岳父母來家里卻找不到女兒的蹤跡。而在家里的冰箱里發現了可疑的被煮熟的凍肉。
化驗證明,正是妻子郭某被殺害分尸。而兇手就是丈夫王某。很顯然,這個男人有暴力和犯罪傾向,殺害妻子后,還殘忍分尸,并沒有停止自己的魔鬼行為。
6、哈爾濱市殺妻案
1995年11月5日孫國強在家中殺害妻子之后不知所蹤。孫國強有過兩次婚史。和第一任妻子結婚三天回門之時,因為岳父沒有按照“姑爺上門小雞斷魂”的規矩殺雞招待他。就暴怒地自己抓了一只雞扔進正在燃燒的灶坑活活燒死。威逼岳父當場殺雞。
婚后,更是對妻子拳打腳踢。后來妻子不堪忍受,離家出走,才逃離了魔掌。
第一任妻子走后不久,隔壁搬來了一個新租戶----單身的吳鳳琴。認識短短兩個月后,吳鳳琴就帶著對婚姻的無限期待和憧憬跟孫國強結了婚。卻沒有想到,他是一個生性殘忍、易怒,且有嚴重暴力傾向的變態狂。
婚后三個月時間,吳鳳琴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虐待,數次起訴到法院想離婚。卻總是一次次在丈夫下跪求饒中選擇原諒,卻沒有想到最終命喪于此。
這一樁樁、一件件,真是觸目驚心,讓人冷汗淋漓。
其實,這些悲劇深挖開來,大家都會發現一個現象。那些被丈夫密謀殘害的妻子們,要不就深知丈夫冷血暴躁的性格和處事。可是選擇一忍再忍,選擇自我催眠和洗腦。
要不就是有所懷疑,卻寧可選擇讓自己冒險試試。也不愿意相信自己已經懷疑的事情。
回到原題,就是有種錯覺,出意外去世的妻子,一定是在婚前就對自己要嫁的這個人有些許不好的預感。只是不愿意接受,不愿意相信。幸好她卻還是下意識的立了遺囑,才給了父母最終的保障。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這個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