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勞動爭議或者與企業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作為正當權益的維護者,員工不用擔心和害怕。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在很多企業都常見,大膽理直氣壯的主張自己的權益就好。
要維護自己的權益,需要做到三點:
1.知曉維權法規
2.明白自己的正當權益是什么
3.知道具體的維權措施。

要明白,一些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他們采用了一些非常規的“維權”思維。
一些公司,采用野蠻式管理,在對于員工關系管理上,也是相當任性,知法犯法。最可悲的事一些管理者,比如HR,本身竟然也是法盲。
1.公司開除員工要依法進行,不是隨便打發員工走人。
A.《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及其他相關條款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B.企業要想合法解除勞動關系,就必須理由正當、程序合法
首先,解雇的理由必須充分、合法。很多企業解雇員工,給出的理由要么是違紀,要么是工作能力不足。而事實上,解雇的真實原因并不是這些。即使以這些為理由來解雇,也必須承擔舉證的責任,有確鑿合法的證據證明才可以,否則無效。
其次,開除員工必須辦理合法的手續,相當一部分企業并不了解或者會主觀忽略掉這個步驟,這恰恰是增加糾紛的關鍵。對于大部分企業來說,他們的思想中都有這樣一個理念:開除手續=結算工資,這種想法絕對錯誤。合法的手續除了在程序上有一定的要求之外,在內容上也有相應的要求,遠遠不止結算工資這么簡單。
如果企業理由不充分、不合法,而采取的辭退程序由不合理,作為員工就不用擔心自己的權益問題,直接申請仲裁就好。
2.采用“恐嚇”手段是一些公司的蹩腳做法
在辭退理由不充分、辭退依據不合理的情況下,企業依然強行開除員工。這很容易引起爭議。而為了“保全”企業利益,為了盡量將“企業損失”降到最小,一些管理者自作聰明,采用一些野路子來進行爭議處理。
比如,一些企業HR采用“曝光”恐嚇,或者“人身威脅”等手段,這些做法讓人大跌眼鏡,非常不符合專業HR的水準。我就曾經見過一起勞動糾紛,企業的管理者直接帶領一些社會混混闖入員工家中,逼迫對方妥協。很多員工迫于壓力,不得不做出讓步。
而實際上呢?如果你不妥協,他們是拿你沒辦法的。對方要的是你心理恐慌,這是一種野蠻的心理戰。他們真敢胡來嗎?我覺得沒那個膽量!
小結:面對企業的開除行為,作為員工來講必須實事求是,只要自己沒有錯,那就依法行事,不要怕更不要擔心。如果你慌了,嚇壞了,最后什么權益都會得不到。但是如果你堅持自己的正當權益,最終讓步的一定是企業。

要單獨說一點,就是人力資源威脅你的事情,他們想要在HR群里曝光你的信息。這是違法的。要用法律的視角和他們對話。
1.個人隱私是你個人享有的基本公民權利,誰都不能侵犯!
個人隱私權是幾乎所有法律都支持的一種人身基本權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范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
所以,無論企業或者HR以任何形式不經你個人同意曝光你個人或者家人的信息,一定觸犯法律。
2.基本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這里明確界定了個人隱私權是受到《侵權責任法》的保護的。
3.HR
如果未經許可曝光你的個人信息,其個人和所在企業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如果通過網絡曝光他人隱私,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按刑法中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當整事人追究刑事責任。
小結:如果HR敢在當地網絡群里曝光你的信息,這是明顯違法行為,會受到法律懲罰。不用擔心。

那么,到底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1.收集證據
對于當事人來說,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證據收集。一方面,題目所透漏出的信息已經超出了勞動仲裁相關法規的范圍,另一方面,沒有證據對當事人是很不利的。
綜合來說,要收集以下幾方面的證據。
A.企業開除你的證據。
相關文件、談話錄音或者證人證言等。這些證據能夠證明是否依法和你解除勞動關系。
B.你和企業之間交涉的證據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你肯定和企業不斷的交涉,一定要保留交涉的證據。能書面的別用嘴說,能保留記錄的盡量保留。比如與HR的交涉,包括HR的威脅內容等一定要保留好。
C.離職程序證據
企業辭退你之后所有的離職辦理程序記錄要保留證據。這可以證明企業辦理的合法性,也可以證明你個人權益是否受到侵害。
D.企業其他侵權證據
除了以上幾點之外,你的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資流水、工作證明也需要保留好。另外,盡量留意各網絡群內的情況,一旦發現HR真的曝光你的信息,要留證;一旦發現公司不擇手段侵犯你的權利,也要保留證據。
2.主張權益
A.權益核實。
根據相關法規要求和補償或賠償標準,列舉自己的合法訴求,并將薪資、補償或賠償的數額計算出來。
B.以法律為基準,以證據為依靠,與企業直接協商。
明確提出自己的權益主張。看看企業是否同意,是否愿意和解。并記錄協商的過程。
C.協商不成提出仲裁申請
如果協商不成,就要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交仲裁申請。特別注意證據的提交和個人權益的明確主張。不好含含糊糊或者猶豫不決,這樣對你不利。
D.其他權益主張
如果超出勞動糾紛之外的權益受到侵犯,也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如果你覺得個人的隱私或者其他正當權利收到了嚴重侵害,可以委托律師介入解決。前提是要有證據。
3.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基本原則
維護合法權益不是說一定要對簿公堂,首先要以協商為主。盡量通過溝通解決。當溝通無法解決時,才采用仲裁或者司法手段。企業不是鐵板一塊,如果你的理由足夠充分、依據足夠恰當,他們也會改變態度的。
另外,依法行事的前提,是個人自己必須要有底氣。如果心慌意亂或者戰戰兢兢,那什么問題都解決不了。

總結:
總體上來說,題主所陳述的問題并不復雜。只需要掌握相關的權益法律依據,掌握足夠的證據即可。在處理自己權益問題的時候要以協商為主,理直氣壯,實在不行就付諸法律。當前,員工的權益是受到國家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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