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實就是一筆非常簡單的經濟賬。
首先我們國內居民去銀行購買外匯時,如果不取現鈔,而是放在銀行賬戶準備往境外匯出,銀行給我們的價格叫現匯賣出價。
歐洲華人把錢匯到國內換成人民幣,銀行這時給出的價格叫現匯買入價。
現匯買入價和現匯賣出價是有一定價差的,剛剛我看了一下中國銀行實時的匯率,現匯買入價是7.416,現匯賣出價是7.4707,兩者差了0.0547,也就是每一萬歐元會有547元RMB的價差。
另外國外匯款到國內個人賬戶是需要繳納個稅后才可以取用,除非賬戶所有人拿出在國外的納稅憑證,這個納稅憑證的發放國與我國簽署有稅務雙邊協議,那么如果納稅憑證上的納稅額高于或等于我國個稅金額就不需要再行繳納國內個稅,低于則繳納差額即可。
但很多歐洲華人其實在歐洲是很少納稅的,自然也沒有相應納稅憑證去抵扣個稅,而我國個稅坦率說稅率還是很高的。
所以在匯差和個稅兩大項下,出現題主說的這種情況也就很正常了。
當然,這種行為是違法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