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5年5月1日,我們國家開始實施《存款保險條例》。條例規定:同一存款人,同一家投保機構,限額賠付,最高50萬元。存款保險制度是允許銀行破產倒閉,警告銀行不要亂經營,出了問題是要自己負責的。同時,也提醒儲戶,銀行存款以外的各類理財產品不受法律保護,國家是不會再給你兜底了。
按照這個《條例》,如果某儲戶在一家金融機構存款60萬,遇到這家銀行倒閉,銀行會先賠給儲戶50萬元,而剩下的10萬元+2萬元利息,銀行會在清算財產中進行賠償,如果銀行清算財產可以賠償50%,那么,儲戶只能拿到6萬元,剩下的6萬元將難以獲得賠償。
過去,我們經常聽到國外某大型銀行要倒閉,但很少聽說國內銀行有倒閉的事件。而在歷史上還真發生過兩次金融機構破產的案例:一次是1998年的海南發展銀行,另外一次是2012年河北省肅寧縣的尚村農信社破產。這兩次均有國家來兜底賠付給各位儲戶。而我們重提舊事就是想說明,中小銀行和農信社還是有可能破產的,只是概率相當的低而已。
迄今為止,銀行有三類投資品種,第一類是受到《存款保險條例》保護的銀行存款,第二類是銀行自己發行的理財產品,第三類是銀行代銷理財和保險產品。《存款保險條件》推出后。意味著,國家只對50萬以內的存款進行兜底,其他的理財產品(包括自營理財、代銷基金和保險)是不會進行賠付的。
現在問題來了,銀行可以破產倒閉,而錢放在家中又覺得不安全,那我們該怎么應對呢?首先,對于絕大多數儲戶來說,存款不會超過50萬,即使銀行倒閉或破產,都不會影響到你的資金安全。而影響到資金安全的主要還是銀行的理財產品方面。如果國家要求打破剛性兌付,投資者就要明白,收益越高,風險就越大。
再者,擁有大量資金的儲戶也不必擔心,現在銀行雖然可以破產倒閉,只要別把所有的資金都存在一家銀行,“雞蛋不要放在一個藍子里”,國家對50萬以下的儲戶資金還是有保護的。如果你有60萬資金,可以分存二三家銀行,這樣單家銀行的存款就不會超過50萬。
最后,把錢存銀行,別存規模很小的金融機構,盡管這些地方開出的利率比較高。最好還是選擇四大國有銀行或已上市的股份制中小銀行。這樣的銀行雖然存在不良資產率在不斷上升的問題,但是不會輕易破產的。因為如果真的破產就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了。
國家允許銀行破產,打破理財產品剛性兌付,主要是警告銀行不要糊亂經營,出了問題是要自己負責的。但同時對中小儲戶還是有所保障的。所以,也不必看到該《條例》就聞之色變。對于儲戶來說,只要把自己的資金分散存儲,選擇有實力的大銀行存款,并且知道理財產品國家已經不再為其兜底的事情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