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看父母之前是不是就是很強勢、霸道、總是想插手或控制子女生活的方方面面…
題主提出這樣的問題不外于以下三種情況:
一,大多獨生子女家庭的媽寶型兒女。
兒子或女兒從小到大很少離開父母的照顧,自理能力差,有依賴性,父母也包辦慣了,即使兒子或女兒已經結婚另過還是不放心,兒女也愿意父母來幫其打理日常(不一定都代表其配偶的意愿)。
只要姑爺或兒媳不反對,相處融洽也就無可厚非。父母給小兩口帶孩子做飯菜、家務等,解決了他們的后顧之憂。
我同事兩口子就是住在女兒家給他們打理日常、還帶孩子、接送孩子幾年了,相處融洽。最近有在同城買房子的意愿,女兒姑爺也給他們出一部分錢。
但事實上,大多是兒子或女兒自己的愿望,其配偶不見得歡迎,因此才難免鬧出矛盾。
事實上也就是在帶孩子時兩家總在一起,容易有矛盾,其余時間各過各的日子,題主的擔心沒必要。
二,父母單方面的愿望和行為。
父母為考慮將來養老方便,在兒女固定居住地近邊買房,一方面給兒女帶孩子,一方面也是養老,并不事事、處處干涉兒女生活。我覺得父母在兒女居住地買房前還是應該跟他們商量,征求他們同意。
一般來說,只要不是一貫強勢、霸道、總是干涉兒女的事情的父母,兒女都不會反對與他們相鄰而居。
如果父母還想干涉兒女的生活、兒女不買賬可能關系反倒不如住得遠親近些…
三,兒女的愿望。
這種情形下,兒女一方面主要想讓父母給帶孩子、做家務,另一方面也為將來照顧父母養老比較方便。父母應該是屈服于子女請求的無奈之舉,并不會插手或干涉子女的生活。
總之,無論出于以上哪種情形,父母跟子女住的很近更應該約束自己言行,不要過多介入子女的感情生活,更不能還如孩子未婚時那樣啥事都大包大攬…以免讓兒女或者兒女的配偶反感、影響到他們的感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