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海外殖民地分為兩種。一種是由英國本土過去的移民為主體居民的殖民地,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亞和之前北美十三塊殖民地(也就是獨立前的美國)。另一種則是英國人征服了當地人得到的殖民地,這種殖民地的主體居民是當地人,這種殖民地包括印度,馬來西亞等。
先說第一種殖民地。第一種殖民地,由于是英國本土居民移民過去建立的,其制度建設也和英國本土差不多,存在著當地的地方議會,地方議會一般由當地的土豪把持,他們不是資本家就是地主。這樣的結果是,其實在殖民地,英國派去的總督頂多就算是間接管理,本身權力不算很大。當地的事務一般是通過當地的法律,通過當地的議會來行事的,當然是英國國王的意見也是很重要的,不過你這個總督作為英國國王的化身,恐怕并不能和當地的土豪一條心。如果你連當地的土豪的支持都拿不到,又怎么獨立呢?
事實上這種第一種殖民地也有人造反,而造反的主體就是漢考克、富蘭克林、華盛頓、杰弗遜等本地土豪,而不是英國國王派去的總督。因為這些殖民地的實權派畢竟是這些土豪啊,他們才有錢有槍能夠造反。
這些土豪造反的原因也很簡單,英國向他們加稅以及其他不公平的政策惹怒了他們。在此之前,英國和法國為了北美殖民地還打了一仗,雖然英國獲勝,但是因此財政上出了很大問題。英國人想反正也都是為了保衛你們北美殖民地而打仗,那你們就付點兒錢:向你們多加點稅吧。這一加稅不要緊,導致北美人民憤怒了,搞出了波士頓傾茶事件。英國人還在海上搞壟斷貿易,規定前往北美英國殖民地的貨船必須從英國出發,或者用英國船運輸貨物。也就是說如果你從法國,西班牙等國出發,用的是別的國家的船,是無法和英國北美殖民地貿易的。為此北美最大的土豪漢考克還被英國人查過。這位先生就十分憤怒,最后在美國獨立宣言上第一個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所以在第一種殖民地想要造反,并且能夠造反的是當地土豪,而不是英國國王派過去的總督。
再看第二種情況。就拿印度為例,印度已經是英國殖民地里最好的,但這個好也只不過是作為一個殖民地。也就是說印度基本上沒有本土的現代工業,只能作為英國的原料產地和產品傾銷市場。你一個總督,適應了英國的現代生活,在印度這種貧窮落后沒有現代生活的地方,會愿意么?哪怕你獨立了,舉全印度之力打造了你本人的奢侈現代生活,你也沒有現代化的武器制造,也就無法抵抗用現代化武器打過來的英國軍隊,你沒有軍事工業根本打不過啊!所以作為印度的總督最合算的辦法是,在印度大肆搜刮一番積累個人財富,過個幾年回到英國,享用這些個人財富。
印度也是有人想獨立的,不過也是些當地土豪,總督也得經過他們進行間接統治。這些土豪在被英國人逼急了的時候會造反,比如章西女王獨立起義,不過都被鎮壓下去了,你讓總督獨立,也知道是什么后果了。土豪們最后獨立成功,還是因為英國二戰后衰落,全球勢力范圍收縮,不然也無法獨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