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一、二項規定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您所說的每天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可否視為兩個文件中描述的“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如果社保部門能夠認可,就一定可以提前退休的。不過,并不是所有的化工廠都是有毒有害的;有毒害的化工廠中,也并不是所有的崗位都屬于有毒有害崗位。是否毒害崗位的鑒定,首先要找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有異議的,也可以提供健康報告等證明材料,通過勞動仲裁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