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非常高興為你解答問題,隨著醫學的進步,社會的發展,現在生一個孩子比過去慎重多了,產前檢查做b超那是必不可少的項目了。
到底做幾次呢?
其實也是因人而異的,剛懷孕時需要做b超檢查來核對孕周和停經周數是否相符,也就是確定孕周。這是第一次孕期的超聲,如果第一次超聲沒有看到胎心胎芽,可能孕婦停經的周數和孕周不相符,那可就緊張了,醫生也擔心啊,可能隔1--2周還要再做超聲,直到看到胎芽的大小,看到有胎心搏動,才能松一口氣。
如果一切都是正常的,第二次超聲要在孕11--13周加6天之間進行 NT的超聲檢查。下一次的超聲常規來說應該在20--24周之間,進行胎兒結構上排畸的篩查,這是每一個孕婦都要接受的超聲檢查,稱為大排畸。
如果沒有異常的情況,常規要在30周左右進行下一次的超聲檢查,稱之為小排畸。
再下一次可能是36周的超聲,要核對胎兒的重量、羊水、胎盤、胎兒的大小等。 接下來,在孕晚期38、39、40周有可能要再次進行超聲的檢測,住院臨產時通常也是要做b超的。
在孕期以上幾次超聲檢查是最基本的,但如果孕期出現了異常的情況,比如說先兆流產、早產、出血、胎兒結構的畸形等等異常情況,就要加強對胎兒超聲的檢測,往往會多做幾次。
目前沒有證據證明超聲會對胎兒有致畸的作用,因此在必要的醫學指征下進行超聲的檢測是可以的,別擔心!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