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規定我也存在疑惑:
如果從主觀意識上說,當女性沒有受到暴力控制或者其它方式控制的情況下,一個男人也是不能完成的。我是結婚了的男人,曾經跟我老婆做過實驗。我老婆比較嬌小,而我還算得上比較魁梧。
那么女人強奸男人,個人認為用誘奸比較適當。現實社會中大有存在。
現實中的官太太,富婆。她們的老公常年不能滿足她們的欲望。導致她們在外亂來的比比皆是。
據說,我們附近有一個年輕人外出打工,被一單身富婆老板看中了,一直圈養了五年。導致現在這個年輕人已經35歲了,不想結婚。家人們給他介紹,他聽說介紹老婆就莫名的恐懼。有錢,有人才。唯獨恐懼女人,恐懼結婚。
雄性動物天生的主動性,當遇到異性強烈誘惑的情況下,是身體的本來反應,而不應該說是主觀意識。
所以我個人認為在強奸定性上應該公平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