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個場面,應該有人被追究刑事責任了。

我們來看看本案有可能涉嫌的罪名以及量刑的法律規定:
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在民間被戲稱口袋罪,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 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尋釁滋事罪量刑】
尋釁滋事罪一般情節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故意毀壞財物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根據我國司法解釋的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立案標準是毀壞的財物價值達到5000元以上。
【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
-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罪
如果是一方去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經過司法鑒定受傷害的一方達到了輕傷或者以上的 ,則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量刑】
-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在三年以下量刑;
- 注意傷害致人重傷的一般會在3~10年量刑;
- 情節特別惡劣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后果,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聚眾斗毆罪
我們去年代理過類似的案件,本來是一方準備帶人去鬧事,另一方得知后也準備了人員和工具,結果就演變成雙方約架斗毆。
這種情況下,往往雙方都被以聚眾斗毆罪追究。本來我們代理的是被迫防守的一方,我們提出是屬于正當防衛的辯護意見,可惜沒有被采納。
【聚眾斗毆罪量刑】
一般情況下,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多次聚眾斗毆的;
- 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 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 持械聚眾斗毆的。
-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按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結語
對于主動上門者,如果是有組織有預謀的惡勢力作案,在現在這個背景下,很有可能會被作為黑惡勢力嚴打;即使不涉黑惡,也有可能被追究。
對于被上門者,遇到這樣的情況也應該理性對待,如果來得及尋求公權幫助就盡可能不要靠私力救濟,沖動動武可能有理變無理,最終得不償失。
司法層面,也應當準確認定事實,分清是非,如果涉嫌犯罪的,堅決打擊;如果確屬正當防衛的,也敢于依法作出認定和處理。
法律無處不在,@桂林律師文金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