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分封諸侯是為保證王室的強大,拱衛王室;對各諸侯國有效控制,加強統治。在吸收商朝滅亡教訓的前提下,西周統治者以宗法制度為基礎,創建了“封諸侯、建藩衛”制度,即分封制度。
通過分封制可以加強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強化了中央控制地方的能力,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開發了邊遠地區,擴大了統治區域,并逐步構織出遍及全國的交通網絡,使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奴隸制強國。通過分封制周朝的勢力不斷擴大,周天子確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統治效果加強,分封制使西周貴族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排列。
分封制也讓周朝的文化,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也密切了周邊各少數民族的關系,推動了邊遠地區的經濟發展和文化發展,使周文化更具有穩定性和延續性。分封制加速了全國的經濟發展,這就是分封制的好處。
分封制的壞處就是:由于諸侯國具有相對獨立性,隨著一些諸侯國勢力日益壯大,到西周后期,王室衰微,分封制受到破壞并逐漸退出歷史的舞臺,說明了此時的分封制已經不適應歷史發展和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