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不是“投奔”,而是響應兒女的“召喚”。
大爺只是被“嫌棄”,才留在家的。
特別是兒子媳婦的家,大媽同住比較方便,大爺同住比較尷尬的情況下。
不信你看,在兒女家幫著洗衣漿裳、煮飯買菜、收拾房間的,幾乎全是大媽。
很少兒女呼喚大爺:爹,你來幫幫我們吧。
年輕時,大爺是那“喪偶式”婚姻里的男人;年老時,大爺就是那被“嫌棄”的老大爺。
我公公,年輕時雖然是城里鐵飯碗,聽說什么農活都幫著婆婆做。
甚至婆婆不會做飯,都是公公做的。包餃子、包子,推豆花,黃瓜燒魚,啥都行(反正我沒有見過)。
后來公婆下來給我們帶孩子。公公才五十多歲,除了接送孩子,啥都不做。一天躺在床上,翹著腳看電視,聲音大得像高音喇叭。
每頓都是婆婆做好飯,叫他出來吃飯,喝酒吃肉。吃完一抹嘴巴,嘴里說著,“又飽飽地吃了一頓”,就回房間了。
連洗臉水洗腳水都是婆婆放好了去叫他。他還要嘮叨,我又沒有走路,洗什么腳!
婆婆也是50多歲,卻現學做飯,用各種新電器。然后還收拾一兩百平米的房間。甭管家務做得如何,起碼都是看得見的在勞動著。
所以,你看,你是愿意接老媽來同住,還是愿意接老爹來同住呢?
尤其你是兒媳婦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