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資的算法很多朋友還不清楚,一看到4500元/30天,就肯定是不對的。雖然我們的工資有月薪制、日薪制,甚至還有時薪制,但肯定不是這樣去算的。因為現在月計薪天數已經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所以基本上算法也是確定的。你工資4500元,當月出勤26天,正確算法應該是這樣的,我們分別來看。
一、先弄清楚月平均工作時間和月平均計薪天數的區別
很多朋友對這兩個都弄不清楚,在一年365天里,我們實際上班的天數,和實際計算工資的天數是不一樣。最明顯的就是每年有11天的法定節假日,雖然我們沒有上班,但是公司是要支付工資的。另外每年有104天的周末,這樣算下來,一年我們實際工作的時間就是250天,平均到每月就是20.83天,這個數字和我們計算工資沒有太大的關聯,就是一個月平均實際工作天數。
而如果要計算工資時,則要把11天的法定節假日算下,也就是實際上班的250天+法定假日11天=261天,平均到每月就是21.75天,這個是月平均計薪天數,也就是說所有的日工資、小時工資,都是以這個基數來計算的,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基數。
二、再弄清楚月薪制、日薪制、小時工資的區別
實際上,月薪制和日薪制或時薪制相比,這些算法有所不同。特別出現在工廠一線員工上面。
1、月薪制
一般大部分朋友入職時,公司都會給員工約定一個固定的月薪,比如是2000元,那么每月不管實際出勤多少天,只要是正班8小時內,那么月工資就是2000元。因為每月出勤有21天、22天、23天的區分。而對于超時的加班費費,則必須要按照2000元作為基數來計算,先折算成小時工資,就是2000元/21.75/8=11.49,然后再根據加班小時數和加班費的倍數,計算出加班費。
2、日薪制
一般建筑工地等會出現日薪制,這個比較簡單,就是做一天給一天的錢。超出8小時、或周末上班的,一般要給對應的加班費。
這種情況下,除了周末外,每月有21天、22天、23天的上班時間,相比月薪制,看起來好像劃算,實際上并非如此,實際上一年下來平均起來是一樣的。但日薪制多數用在不穩定的工作上,可能制作幾個月就要走人的那種,所以可能會比同等月薪制的員工的工資要高點。但一年下來肯定比不上月薪制的員工,畢竟日薪制的員工,不是每一天都有工作安排的。
3、時薪制
按小時算工資,這種算法也是在臨時工、兼職人員上用得多。小時工資這個各地都有規定的。
三、你月工資4500元,當月出勤26天,正規的算法應該是這樣的
重點:你們公司按照4500元/30天,再乘以26天出勤,這就表示你們公司是和你約定的30天工作制,也就是一個月一天休都沒有,這明顯是不合理的。但這4500元到底是不是和你約定的月工資,還是僅僅口頭說的,如果是口頭說的,那么公司可能會在工資結構上玩花樣,也就是說這4500元包括你周一到周五正班5天8小時的工資,外加剩余8天周末的加班工資。但這樣怎么算都會出現違法。
結合你們公司的想法,月出勤26天,也就是周一到周五上了22天,有8天周末時間。那么這里重點要看公司和你約定的工資結構了,也就是說這個4500元到底有沒有包含這8天周末的加班費。
關鍵:公司有沒有和你書面約定你的工資額度,如果約定了月薪是4500元,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違法的,如果你沒有這樣的證據,并且工資結構你也不清楚,那么就很難說。
1、如果沒有包含,那么實際上你22天,工資就應該是4500元,加班費要另外。而根據你們公司的算法,肯定不是這一種。
2、4500元指的是你上班30天的工資,肯定是包括一個月8天周末的雙倍加班費。由此反推出你的月基本工資應該是2593元,這樣算上8天周末雙倍加班費就是1907元,這樣正好就是4500元。那么你上了26天班,相當于少了4天的周末加班,那么周末加班費就變成1907/2=953.5元。這樣你的工資就是3546.5元。而你公司是按照4500/30*26=3900元。這樣一看,你們公司的算法還是不合規,因為沒有區分正班和雙倍加班費。但因為你公司的算法,高于實際的算法,所以還真不好弄。
綜上所述,你們公司這種算法是否違法,重點就是公司和你有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是4500元,如果有那公司就肯定違法。如果沒有,而是說4500元是整個30天的工資,那就比較麻煩。除非你能找到公司和你約定4500元的證據,或者看下工資結構上怎么構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