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的結局很好,他不但得以善終,而且還在上天垂憐之下,讓他最終沒有絕后,子孫還繁衍至今。

包拯其實是一個為盡孝道而大器晚成的人,他其實不光是善于斷案,他一生在很多個領域都很有作為。
包拯出生于999年,安徽合肥人,其父包令儀是進士出身,在包拯出生的時候擔任福建惠安縣知縣,后來升任虞部員外郎,掌管冶煉、茶、鹽的生產,是個大肥缺。
不過,包令儀是個奉公守法之人,從來就不以權謀私,是個好官。
包令儀還對自己的三個兒子(包拯排行第三)教導也很嚴,包拯受他的影響尤其深,這也是他后來為何鐵面無私的原因之一。
包拯出生的時候,包令儀已經三十九歲了,在他的敦敦教導下,包拯在二十八歲的時候考中了進士,被朝廷任命為江西建昌縣知縣。
不過,包拯考慮到父母年邁多病,所以上書朝廷請求在老家合肥附近任職,以方便照顧父母。
北宋以仁孝治國,宋仁宗尤其重視仁孝,他就準許了包拯的請求,讓包拯在和州(安徽和縣)擔任監稅之職,但包拯上任后還是嫌離家太遠了,便干脆辭職在家侍奉父母。
后來,包拯的父母先后去世,他又在家守孝,一直到1037年他三十八歲的時候,他才在守孝期滿之際再次入朝為官,擔任天長知縣。
后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
三十八歲已經是人到中年了,因此包拯確實稱得上是大器晚成了,但他尊崇孝道的美名也由此傳播開來,成為他一個很大的政治資本,因為這剛好迎合了宋仁宗的治國之道。

包拯在天長做了五年知縣,就因為政績出色而升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
端州是個出產高品質硯臺的地方,歷任端州知州都會精選上好硯臺送給當朝權貴,以此來謀求晉升之道。
但包拯到任之后,不但沒有送出一方硯臺,而且一直到1043年他升任殿中丞要離開端州的時候,酷愛硯臺的他也沒有帶走哪怕一方。
徙知端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1043年,包拯開始擔任京官,由于他清廉愛民,執法如山,因此長期擔任御史。
在此期間,包拯給朝廷提了很多很好的建議,特別是在吏治這一塊,包拯的觀點是一旦發現官員有貪污腐敗的情況,那么官員就不得再在朝廷任職,這一觀點充分體現了他對貪官污吏嚴懲不貸的態度。
不過,包拯早期在整頓吏治的時候,也有些矯枉過正的做法。
就比如說,他在擔任監察御史期間,由于他注重苛刻嚴察相互標榜,許多御史便時常以很小的過失來彈劾其他官員,結果搞得人人自危。
這件事在當時的影響不太好,但好在包拯及時察覺并糾正,還自請辭去監察御史之職,但他依然被宋仁宗所看重。

在外交方面,包拯認為一昧求和不是上策,整頓軍隊嚴守邊境才是上策。
為此,包拯還曾以契丹正旦使的身份去遼朝談判,回來之后就建議宋仁宗在宋遼邊境采取一些軍事部署,還在將領的選擇上給了很多建議,最后取得了很好效果。
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p>
從1045年開始,包拯從監察系統轉向財經系統,他前后擔任的最重要的兩個職位是轉運使和三司使。
轉運使和三司使聽起來不像是什么大官,但是其重要性不亞于宰相,因為掌握著國家的命門。
在我國歷史上,許多中原王朝都定都北方,但北方曾長期地狹人稠,糧草不濟,需要從南方運糧到北方,這就需要朝廷統籌安排了,以保證京城的糧食供給。
唐朝時期,朝廷設置轉運使,負責從各地轉運糧食到京城。轉運使其實不止一位,往往在重要的糧道上設置,就比如說包拯就曾擔任河北道轉運使,專門負責河北的糧食轉運工作。
轉運使原本只負責錢糧,但隨著歷史變遷,轉運使還負責官員考核,后來又逐漸成為一方之封疆大吏,掌管一省或數省的軍政,就類似于明清時期的地方總督。
因此,包拯擔任轉運使,可不是什么押糧官,而是掌握著國家命門的重要官員。

還有三司使,那就更了不得了。
唐朝時期,國家財政系統有三個部門,一個是掌管全國賦稅的部門,一個是掌管收支和度支的部門,一個是掌管鹽鐵專營的部門。
后來,這三個部門合并成為了一個部門,部門的老大就叫做三司使,主要掌管全國經濟建設工作,是個舉足輕重的職務。
包拯擔任如此重要的職務,不僅僅是因為他有這方面的才能,還在于他為官清廉,不避權貴,搞經濟工作就需要這樣的人,不然國家的錢財就會流進私人口袋,國家也就無法保持富強了。
據記載,包拯在擔任三司使之前,曾先后彈劾了兩任三司使,宋仁宗就有意讓包拯出任這個職務。
歐陽修知道這件事后,就嘲笑包拯彈劾別人是為了自己上位,包拯因此不愿意上任,還待在家中不出門,但宋仁宗不許,他這才勉強上任。
在擔任三司使期間,包拯進行了一系列經濟改革,還彈劾了許多不稱職的官員,國家財政狀況因此大為好轉,宋朝的經濟發展也因此進入一個全新的高度。
因為工作業績出色,包拯被宋仁宗任命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龍圖閣直學士,因此包拯也被人稱作“包龍圖”。
1055年,包拯曾因為舉薦官員失誤而獲罪,被宋仁宗貶到地方任職,先后擔任池州和江寧知府。
在地方任職的兩年期間,包拯因為體察民情,興利除弊,政績十分出色,又被宋仁宗任命為權知開封府,也就是代理的開封府事,任期前后達兩年。

開封府尹在宋朝時期一般都是儲君出任的,但都只是掛名而已,真正管事的的其實是權知開封府事,“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導民而勸課之,中都之獄訟皆受而聽焉,小事則專決,大事則稟奏”,屬于中樞系統的重要官員。
很多人都知道包拯善于斷案,這個確實不假,在正史中,他從三十八歲開始當縣令的時候就開始以此著稱,具體案例可以參照《中國通史》或者《宋史》等相關文獻,我這里就不重點講述。
在擔任權知開封府事期間,包拯打破不得直接受理案件的常規,大開正門,直接受理任何百姓的狀告,且英明決斷,敢于替百姓申不平,贏得了一片好評。
包拯還鐵面無私,不必權貴,敢于對權貴下手,“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包拯因此威名震動天下,被稱之為“包青天”,京城一帶還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的說法,將他描述成奎星轉世,當做是神明來膜拜。
歷朝歷代,權貴違法都是個老大難問題,包拯能夠做到不必權貴是很難得的,宋仁宗能夠支持他,也堪稱一代仁君之典范。
因為在開封府任上的良好表現,宋仁宗先后任命他為右諫議大夫,權任御史中丞,禮部侍郎(不受),樞密副使。
樞密院是宋朝時期全國最高軍事決策機構,樞密使是老大,樞密副使則是二把手。
由此可見,包拯在軍事上也是有突出的才能的,不然宋仁宗也不會讓他擔任這么重要的職務。

不過,就在包拯擔任樞密副使的第二年,他就在樞密院值班的時候意外得病,兩個月之后去世,享年六十四歲。
包拯去世后不久,宋仁宗就追封包拯為禮部尚書,謚號“孝肅”,并輟朝一日。
包拯去世的時候,他的兒子才五歲。但事實上,包拯的這個兒子來之不易,要不是他的侍妾孫氏和兒媳崔氏,他可能就斷后了。
包拯的第一個妻子是李夫人,但李夫人很早就去世,只留下兩個女兒,沒有兒子。包拯便娶了繼室董夫人已延續香火,在他三十四歲的時候終于有了長子包繶。
包繶長大后,受父親包拯蔭補,擔任太常寺太祝,十九歲的時候與崔氏結婚,生育有一個兒子包文輔。
但不幸的是,在包文輔一歲的時候,包繶意外去世了,享年二十歲;數年之后,年僅五歲的包文輔也因病夭折。
那時候包拯已經快六十歲歲了,眼看就要斷后了,他因此十分傷感,一度消沉到辭去朝中一切職務,到政務清簡的州郡任職。
不過,包拯作為一代名臣,上天最終沒有讓他斷后,這是怎么回事呢?

大約在1056年的時候,包拯因為和侍妾孫氏發生口角,便打發孫氏回娘家去了。
孫氏原本是李夫人的陪嫁丫環,李夫人去世后才成為包拯的侍妾,那時候年紀估計也不小。
事實上,那時候孫氏已經懷有包拯的孩子,但包拯對此一無所知,孫氏因為剛好在氣頭上,也沒有告訴他這件事。
孫氏回娘家之后,一直在辛苦勞作,即使后來她肚子逐漸大了,還時常上街去采辦生活用品。
有一天,崔氏上街購物,偶然遇到了也上街的孫氏,她見孫氏肚子已經很大了,便知道她懷了公公包拯的孩子。
崔氏是個好媳婦,她在丈夫去世后,沒有聽從包拯夫婦讓其改嫁的建議,而是以公婆傷心且無人照顧為由留了下來,她還曾對包拯說,“公公是天下盡為仰慕之人,吾可代夫君奉養翁姑,心滿意足矣?!?/p>
包文輔去世之后,崔氏傷心欲絕,加之包拯無后,便收養了包氏近親包文年為嗣子,自此之后,崔氏就一直留在包家照顧公婆和包文年。
雖說崔氏收養了包文年,包拯也算是有后了,但畢竟包文年不是親兒子,崔氏又見孫氏懷上了包拯的孩子,便長了個心眼,背著包拯時常給孫氏送些錢財,食物和衣服,以便讓孫氏安心養胎。
后來,孫氏果然生下一個男嬰,崔氏非常高興,便將男嬰偷偷抱到自己房中養育。
一直到包拯舉辦六十歲大壽宴席的時候,崔氏才將孩子抱出來給他看,并說明了事情的原委。
包拯夫婦喜出望外,便給孩子取名為包綖(后來崔氏為他改名包綬),包拯因此有了一個親兒子和一個過繼的孫子,延續后代算是有望了。

比較有意思的是,隨著包綬的出現,包拯的事業心再次被激發,他更加努力工作,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績,最后一路做到了樞密副使的位置,真可謂是家庭事業雙豐收。
包拯去世之后,宋仁宗親自到包拯家吊唁,看到了五歲的包綬,心中十分憐憫,便任命包綬為太常寺太祝,還賞賜他許多錢財,并命人將他的名字記錄在案,以便日后重用。
包綬長大后不但勤于學習,知書達理,還嚴于律己,愛憎分明,跟包拯的性格十分酷似。
崔氏以兄嫂的身份養育包綬的故事,其實就是包公傳奇中嫂娘的原型。
崔氏在養育包綬和包永年這件事上可謂是不遺余力,不但將此二人養育成人,還教導他們為人處世,她的教育可以說是十分成功的了。
更難能可能的是,在包綬九歲的時候,由于董夫人去世,崔氏成為一家之主,她便做主將包綬生母孫氏給接到合肥,母子二人因此得以團聚。
1094年,崔氏以六十二歲的年紀去世,此時距離她的丈夫包繶去世已經四十一年了,也就是說她守寡已經四十一年了,這是極為難得的。
朝廷感念崔氏的為人和對包家的卓越貢獻,追封她為永嘉郡君,讓其被青史記載。
崔氏的兒子雖然去世了,但名為小叔子實為“養子”的包綬對她極為孝順,不但在崔氏生前對她極為孝順,還在崔氏死后為她披麻戴孝,就如同生母一般對待。

崔氏去世后,在宰相文彥博的推薦下,包綬開始被宋仁宗授予實職,先后在多地擔任地方官。
包綬雖然才能不如包拯,但完全繼承了包拯的性格基因,也是個奉公守法,不貪圖錢財的好官。
1105年,包綬擔任潭州通判,但他在奔赴潭州上任的時候,于黃州染重病去世,享年四十七歲。
后來,包綬的行李被人找到,里面除了幾件破衣服,一套筆硯和幾份公文之外,就只有四十六枚銅錢。
當時就有人十分感慨地說,包綬曾掌管大內寶物(太常寺太祝),當時又是朝廷六品達官貴人,去世的時候身上居然沒什么值錢的物品,只有可憐的四十六枚銅錢,所以他極有可能是連病帶餓而死的。
包綬一共有四子二女,但因為他為官清廉,家中生活拮據,因此在他去世的時候,只剩下兩個兒子了,而且年紀都不大。
包綬去世后,很多官員感念他的為人,便開始接濟他的遺孀和兩個兒子,他的兒子因此得以存活下來,并開枝散葉,一直繁衍至今。

所以說,包拯作為一代名臣,其結局還是不錯的,活到了六十四歲,壽命不算短,還留下了千古美名,而且上天也眷顧他,讓他的后代延續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