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85、90后沒有分到 土地,將來向國家申請養老金,合理嗎?
我國農村改革是在80年代初, 85年全國性的土地改革,基本結束。從這個年代以后出生的農民,人們把這部分人叫新增人口,這部分人沒有分到土地。大約在96年前后,第1輪土地承包期滿,進行了一次土地調整。當時的政策是,“大穩定、小調整”,“生不增、死不減”,原有的土地基本沒有調整,絕大部分地方,只是完善、延續了土地承包合同,這一部分新增人口,依然沒有分到土地。
35年過去了,這35年間,全國農村要有多少這樣的新生人口,沒做過具體統計,也不能亂說。如果土地不重新分配, 這個問題就一直不能得到解決。人口增加了,土地 沒有增加,雖然有死去的人員抵頂,但按照現實農村的情況看,也很難調整,只有打亂重新按人口數量分配,不然就解決不了這個問題。
根據現行的土地承包政策,第2輪土地承包期滿,還要再繼續延續,為了讓農民穩定經營承包的土地,全國各地都在進行土地確權發證工作,這就明顯放出了土地穩定的信號。要把土地打亂重新分配,是肯定行不通的。這樣一來,新增人口的土地問題,該怎么解決,就提出了一個新的課題。
個人認為,一是只能靠自家生死互頂,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這樣可以自家相互調整。二是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建設,不斷的摸索解決的方法,決不可能采取直接領養老金辦法解決。因為養老金的領取,都是采取個人繳費的辦法,通過交足了一定數量的保險金,最后才可以領取。如果無地人口可以直接領取養老金,就會沖擊現行的養老政策。這個方法,無論合理不合理,都不可能實行。因此,希望無地的農民兄弟,千萬不要心存僥幸,等到老了以后,向政府要養老金。趁著年輕,或者在外打工的機會, 抓緊參加養老保險,盡早把養老的路子鋪好,到老了也好有個可靠的保障。